來源:中國能源新聞網 時間:2024-06-11 13:56
居民分時電價:省電費,“穩”電網
吳婧涵 黃輝
近年來,許多家電已實現用電時間調整的智能化。當你用手機控制洗碗機、洗衣機、電熱水器等電器時,就會出現峰谷用電時段的提醒。在采用分時電價的情況下,這一功能可幫助用戶合理規劃用電時段,既可以助力削峰填谷,也可以減少家庭電費支出。比如,在時間允許的情況下,你可以等到晚上電價低谷時段再啟動洗碗機、洗衣機等電器。
分時電價機制
分時電價是電力需求側管理的一種手段,通過電價引導用戶盡量在高峰時段少用電、低谷時段多用電,從而保障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我國分時電價應用范圍主要包含工商業和居民兩大類。
2023年9月,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聯合發布的《電力需求側管理辦法》提出,到2025年,各省需求響應能力需達到最大用電負荷的3%~5%。峰谷差大的省份,其需求響應能力應達到5%或以上。要達成該目標,需要從負荷變化潛力大的電力用戶著手。
雖然工業的用電量最大,但其負荷特性一般較為平穩,可直接調節的空間小,多數需要額外改造才能釋放響應潛力,經濟性有待評估。與工業用戶相比,居民生活用電與全社會用電的季節和日內波動特征較為一致,是用電峰谷形成主要因素之一,且居民生活用電直接調節性好、調節成本低、削峰潛力大。美國聯邦能源管理委員會的報告顯示,2020 年,美國居民用電量占全社會用電量比重為37%,對應的削峰潛力高達20%。
目前,我國居民用電量占全社會用電量比重為15%左右,低于美國。但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家庭智能電氣化的普及,我國居民用電量逐年增長且增速較快,對電力供需平衡的影響愈發顯著。因此,推廣居民用電的分時電價對于穩定電力系統、提升需求響應能力、降低缺限電風險來說具有重要意義。
目前,多地制定了分時電價的相關政策,但主要集中在工商業。浙江、安徽、青海等地在近期陸續出臺了新一輪工商業用戶分時電價政策,以應對夏季用電高峰。相比于工商業用電,除上海等少數省市外,居民分時電價實際落地的進展有限。
現有居民分時電價政策
部分省市已出臺居民分時電價的相關政策。例如,江蘇、浙江、山西、河北、重慶等地居民可以自愿選擇是否執行全年的峰谷電價。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山東、北京、天津等地針對冬季供暖需求,明確“煤改電”“清潔供暖”及“電采暖”的用戶可以選用以采暖季和非采暖季劃分峰谷的居民分時電價。江蘇、浙江、陜西、云南、福建等地則出臺了針對居民充電樁的分時電價。
與工商業分時電價相比,居民分時電價的時段劃分較為簡單,不同時段的價格差別不明顯,電價執行基本采取自愿原則。以江蘇省為例,當地推行“先分時、后階梯”的居民分時電價。分時電價是指居民可以自愿選擇從全時段單一電價改為采用峰、谷兩個時段的電價標準繳納電費。階梯電價則是按全年用電累計量分三檔逐檔提高電價。采用分時電價的用戶在每一檔階梯電價中執行相應的分時電價。以第一檔為例,如果采用單一電價,電費是0.53元/度。如果采用分時電價,在白天8點至晚上9點的高峰時段,電費為0.56元/度。在晚上9點到次日早上8點的低谷時段,電費為0.36元/度,比峰電便宜了三分之一。充電樁的谷時電費也比峰時便宜約三分之一。
居民分時電價可帶來的效益
很多居民家庭尚未形成低谷用電的習慣,其中一個重要原因是人們不清楚這樣做能省多少錢。以江蘇用戶為例,如果月用電量為200度,在不采用分時電價的情況下,電費為106元。在分時電價下,電費最高為112元(全部峰時用電),最低為72元(全部谷時用電)。雖然用戶不太可能將用電全部調整到谷時用電,但可以看到,采用分時電價并不一定意味著電費上漲,如果等到晚上電價低谷時段再啟動洗碗機、洗衣機等高耗電電器,電費支出是可以減少的。
如要提升分時電價的削峰填谷效果,最關鍵的是要拉大峰谷價差。如果峰時電費明顯上升、谷時電費明顯下降,從居民生活成本控制的角度考慮,錯峰用電意愿將會得到明顯增強,特別是用電量大的家庭。仍以江蘇省為例,若居民峰時電價調整為0.66元/度、谷時電價0.26元/度,即谷電比峰電便宜約三分之二,用戶就更有動力在低谷電價時段使用高耗電的電器。
居民分時電價機制的優化建議
居民用電是電力需求端的重要組成部分。在暫不上漲居民平均電價的情況下,完善居民分時電價機制并擴大其應用范圍是引導居民用電行為的重要方式。如果應用得當,不僅有助于居民節省電費,還有助于電網削峰填谷和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根據NRDC的研究,提出以下四點優化居民分時電價的建議:
首先,應對已實行居民分時電價的省份進行效果和經濟性評估,改進居民分時電價機制。已實行分時電價機制地區的相關部門應組織當地電網公司對居民用電行為變化、負荷轉移和負荷削減的效果、實施居民分時電價后的電網運行成本和經濟性進行總結分析,根據已有的評估完善終端用戶分時電價機制,合理細化峰谷平時段劃分及拉大日內、季節性峰谷電價差,引導居民優化用電行為。
其次,應結合居民的接受程度,有序推廣分時電價的應用并持續完善機制設計。相關部門應調研分析各地區各類型居民對于電價調整范圍的接受程度,結合當地的電力資源稟賦和供需規劃,鼓勵根據已有的分時電價機制制定差異化分時電價政策,擴大居民分時電價的應用范圍。在此基礎上,探索居民分時電價的時段劃分及價差設定與電力現貨市場聯動,參考電力現貨市場負荷曲線,綜合考慮居民用電變化對于電力供需平衡的實時影響,動態設定居民用電的峰谷時段及相應價格。
此外,應研究居民生活用電中的非剛性負荷和可中斷負荷(包含電動車充電),引導居民主動進行需求響應。在保障夜間照明等基礎剛性負荷用電條件下,挖掘空調、空氣凈化器、電動車等可中斷居民用電設備響應電網削峰的潛力,進而計算出以社區或行政區為單位的可中斷居民用電設備負荷,并據此出臺激勵政策,鼓勵居民自愿簽訂相關協議在高峰和尖峰時段減少或中斷用電,并獲得補償。
最后,分地區加速推動車網互動產業發展,在推廣居民充電樁峰谷電價機制的同時探索新能源汽車與住宅小區雙向充放電的模式。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發布了《關于加強新能源汽車與電網融合互動的實施意見》,提出力爭在2025年底前實現居民充電峰谷分時電價全面應用,探索開展雙向充放電綜合示范,積極提升充換電設施互動水平等。隨著國內電動汽車產業的飛速發展,除了通過有序充電被動削峰填谷,電動車還可以作為可移動的居民獨立儲能設備,接入電網放電進行主動調峰。地方政府應積極研究電動汽車與住宅小區車網互動的機制,推廣居民充電樁峰谷電價應用,并積極推動車網互動充電樁建設、居民分布式電力資源終端控制等配套技術發展和設施建設,進一步發揮居民用電對電網削峰填谷的作用。(作者單位:自然資源保護協會)
責任編輯:余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