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能源新聞網 時間:2024-06-11 13:56
穩步推進綠電交易持續擴大中
中國能源新聞網記者 劉光林
為加快建立有利于促進綠色能源生產消費的市場體系和長效機制,滿足電力用戶購買綠色電力需求,國家能源局近日公布《綠色電力交易專章(征求意見稿)》。作為《電力中長期交易基本規則》的補充,文件正式下發后,將首次在國家層面明確了綠電交易統一規則。
綠電交易漸活躍
“交易活躍但供需不平衡、證電價格有降有升、核電有必要納入綠電交易體系……”由中國能源研究會雙碳產業合作分會、陽光時代律師事務所聯合編寫完成的《我國綠電交易現狀及重點問題研究》(以下簡稱《報告》),全面展示了我國綠電交易的現狀及發展趨勢,更闡述了綠電綠證供需形勢的喜與憂、價格的升與降、國際認可的是與非等深層次問題。
《報告》認為,綠電交易在機制上為綠色能源開辟了優先交易、優先執行和優先結算的渠道,精準化匹配綠色電力消費意愿,支撐綠色能源提高有效利用水平,引領能源結構向綠色低碳轉型,全面系統地推動能源結構調整優化。
相較前幾年,我國2023年綠電市場交易異常活躍。最新數據顯示,2023年全年國內核發綠證預計達到1.76億個,綠電交易成交電量達611億千瓦時,分別是2022年的7.8倍和10.5倍。
4月29日,從北京電力交易中心獲悉,截至2023年底,國家電網公司經營區累計成交綠電規模達830億千瓦時,參與交易的經營主體達2萬余家。
另據廣州電力交易中心黨委委員、總會計師王鑫根介紹,截至去年11月底,南方電網公司經營區綠電交易累計成交電量達130億千瓦時。其中2021年成交電量為10.65億千瓦時,2022年成交電量為38.3億千瓦時,2023年前11個月成交電量達81.2億千瓦時。逐年增長的勢頭同樣十分明顯。
針對有關綠電“供給能力不足”的觀點,北京電力交易中心副總經理龐博認為,在國家電網公司經營區內,能做到如今這么大規模、大比例的新能源接入并消納,在全球范圍內和世界電力發展史上已經相當于進入“無人區”了,“在國際上沒有任何成熟經驗值得我們去借鑒”。據了解,2023年國家電網公司經營區內新能源日最大出力達3.6億千瓦、占當日負荷的41%,新能源單日最大發電量達49億千瓦時、占當日發電量的32%。
如果非要說供給能力不足,龐博坦言,這主要還是和當前的政策有關系,因為大部分新能源電量被作為全額保障性收購電量納入優先發電計劃,主要用于保障居民和農業用電。這部分電量非但沒有進入綠電市場體現其綠色電力價值,反而在煤電市場化價格上漲20%之后相對成了低價電,也沒有體現出環境溢價(可再生能源價格超過煤電市場化均價的部分)。
所以,與其說“供給不足”,不如說供需不平衡。據王鑫根介紹,廣東省的綠電成交率高達96%,但在南方電網公司經營區的西部省份成交量就很低,“綠電買不到、綠證賣不掉”兩種情況交織存在。他認為,未來綠色電力供應水平將成為各地優化營商環境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建議在更大范圍配置綠電資源,鼓勵跨省跨區綠電交易。
供需不平衡問題在國家電網公司經營區同樣有所體現。西部省份本應成為綠電的供應方,但由于西部省份被分配的可再生能源消納責任權重比較高,所以除去配套必須外送的可再生能源電量之外,西部省份沒有太多的外送綠電積極性。更讓人意想不到的是,像青海、新疆這樣的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大省,竟然排在各省綠證購買排行榜的前兩位。“這兩個地方預測到有可能完不成‘十四五’‘能耗雙控’指標,因為消費可再生能源不納入‘能耗雙控’,于是兩地就通過購買綠證的方式來沖抵‘能耗雙控’指標,正因為這樣,其綠證購買量就上去了。”龐博介紹道。
環境價值初體現
伴隨交易規模的上漲,綠電交易價格也呈現逐年走高的趨勢。
《報告》顯示,在成交價格方面,國家電網公司經營區成交綠電的環境溢價在2021、2022、2023年分別達到3分/千瓦時、5分/千瓦時、6.5分/千瓦時。近年來,南方電網公司經營區綠電交易成交價格也在不斷走高,2023年成交價格較煤電均價高出1.85分/千瓦時。
對于綠色電力環境溢價的上漲,王鑫根認為與一次能源價格協同上漲有關。同時,他還認為與消費側群體的環保意識提高有關,一些跨國公司為了強化社會責任擔當和綠色品牌影響力,不斷釋放出對于綠色電力的需求。但是他又介紹,雖然就全國整體而言新能源有一定環境溢價且溢價仍在不斷走高,然而在南方區域個別省份新能源裝機占比高,供求關系比較寬松,存在較大消納壓力,導致綠電成交價格反而較其他電源更低一些,這也吸引大批高耗能企業出于經濟考量去積極采購和消費綠電。
值得注意的是,在我國盡管綠證成交均價大約為每張幾元、十幾元、二十幾元不等,但具體成交價格卻差距很大。“2023年8月實現綠證核發全覆蓋之后,綠證價格的變化幅度非常大,最便宜的一張才兩塊錢,最貴的卻能達到1000塊錢。”世界資源研究所中國氣候與能源部能源轉型項目總監袁敏認為,這與最新政策為綠證設置了時效性因素有關,越早核發的綠證價格就相對越便宜。2023年7月25日發布的《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家能源局關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全覆蓋工作促進可再生能源電力消費的通知》明確規定,認證機構通過兩年內的綠證開展綠色電力消費認證,時間自電量生產自然月(含)起,認證信息應及時同步至核發機構。這其中的“兩年內”即為綠證設置的時效性。
內外兩手抓提升
“我們的綠電交易是‘證電合一’的,并且在交易過程中采用了區塊鏈技術,使得綠電的生產、輸送、交易都是可追溯的,數據不可篡改,所以我國綠電的國際認可度本應是比較高的,但實際上我國綠證的國際認可度卻不是很高。”中國能源研究會理事長史玉波表示。
“由于我國綠證還不能得到國際上的認可,國內的一些跨國企業比較傾向于采購國際綠證。”袁敏介紹,我國應該盡快推動綠證相關標準與國際實現互認,加速我國綠證的國際化進程。
我國綠證之所以很難得到國際認可,主要原因在兩方面:一個是綠色低碳價值被重復計算問題,再一個是生產、運輸和消費過程難以追蹤問題。
要避免綠證綠色價值的重復計算,就是要實現不同機制、不同市場之間的協同。一個項目,不能既在綠電市場上又在綠證市場上重復獲得綠色電力價值,更不能又繼續到強制碳減排市場上和自愿碳減排市場上獲得減碳價值。這也是我國綠證經常被詬病的地方。
據龐博介紹,為了做好電力市場與碳市場的協同工作,北京電力交易中心正在組織進行電網碳排放因子測算,根據新的測算方法,已經通過綠電交易成交的電量,以及在綠證交易中成交綠證對應的電量,在計算電網碳排放因子時必須予以扣除。這樣就避免了綠色價值重復計算的問題。
讓綠證得到認可,其實就是確保綠證交易是可追溯的,所以追蹤機制同樣非常重要。目前北京電力交易中心正在編制一套基于區塊鏈技術的綠色電力證書交易技術規范標準。“接下來,我們還要進行一系列的論證,并通過對話以取得國際認可。”龐博說,目前這些工作正在做。而只有建立了中國標準,在綠證交易方面才能有中國方案,中國綠證才能得到國際的認可。
“一個比較好的情況是,中國綠證已經得到RE100組織的認可。我們要爭取得到更多的國際認可,一方面要做好自己的功課,在‘漂綠’行為方面嚴格約束好自身;另一方面就是一定要積極參與相關領域的標準制定,要形成中國標準,并且要在此基礎上廣泛開展國際對話。”《報告》課題組代表陳臻表示。她認為,中國的綠證要提高國際認可度,這是一個回避不了的話題,必須去加強標準體系研究和參與到國際標準的認證對話當中去。在這方面,協會、社團等各方面的一些組織都可以行動起來。
對話是十分必要的。其實,目前全球對于清潔能源劃分并未達成共識和形成一致標準。例如核電,歐洲認可其綠色能源身份,為其核發綠證,而其他大部分地區包括我國在內并未給核電核發綠證。同樣的情況,全球不同地區對于水電的綠色身份也存在不同的認定標準。但是全球氣候問題需要世界各國共同參與,大家不能各說各話,需要坐到一起,排除一切地域文化甚至政治因素的干擾,共同商討出一套大家都接受的、行之有效的標準。
責任編輯:余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