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電力報 時間:2024-03-29 11:51
自2015年啟動新一輪電力體制改革以來,我國電力中長期市場、現貨市場、輔助服務市場等逐步完善,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建設有序推進。積極完善電力市場信息披露制度,能夠有效提升我國電力市場透明度,促進市場高效競爭,讓參與者可以更好地了解市場行情、供需情況以及價格走勢等,是全面提升我國電力市場運行效率的重要手段。近日,國家能源局出臺《電力市場信息披露基本規則》(以下簡稱《規則》),對信息披露原則、方式、內容、信息保密和監管等方面進行明確,有助于統一全國電力市場信息披露機制,加強和規范信息披露工作,進一步滿足市場成員信息需求,為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建設奠定了扎實基礎。
規范明確 為電力市場規則體系增添重要拼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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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范圍更完整。本次《規則》結合電力市場近年來增加的新品種、各類相關政策的新變化等進行了整合與更新。信息披露的市場類型不僅包括了電力中長期市場、現貨市場、輔助服務市場,也包括了綠色電力市場以及零售市場。信息披露主體包括發電企業、售電公司、電力用戶、新型主體(獨立儲能等)、電網企業和市場運營機構。《規則》中新增了新型主體信息披露內容的章節,涵蓋獨立儲能披露信息的范圍。為進一步滿足經營主體信息需求,《規則》增加了綠電交易申報及成交情況、售電公司總體經營情況等信息的披露。披露方式更靈活。電力交易機構負責電力市場信息披露的實施和標準數據格式的制定。按照《規則》,信息披露的渠道將更加多樣化。除信息披露平臺以外,還可以按照信息公開范圍,通過信息發布會、交易機構官方公眾號等渠道發布。從實踐來看,各地普遍通過電力交易平臺/網站開展信息披露工作,同時也按照信息披露要求增加了微信公眾號、手機APP、網絡直播以及信息發布會等多種信息披露渠道,電力市場信息的公開度和透明度不斷提高。披露內容更精細。《規則》將電力市場信息分為公眾信息、公開信息、特定信息三類。同時,為確保規則執行落到實處、減少歧義,在《規則》的附表中詳細列出發電企業、售電公司、電力用戶、新型主體、電網企業、市場運營機構等六類信息披露主體各自應披露的公眾、公開信息,每個條目均細化了披露內容、周期、范圍以及顆粒度等要求,使《規則》更具可操作性。管理流程更規范。《規則》明確了國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機構是信息披露工作的主管部門,電力交易機構配合開展信息披露監管工作。市場成員違反信息披露規定的行為將納入電力交易信用評價。國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機構適時對信息披露工作開展評價。同時,考慮到各地電力市場發展差異,為適應市場發展需要、及時響應需求,《規則》將以往政策文件中的“依申請披露”和“擴增信息”流程整合為“披露信息調整”,包括新增披露信息,變更披露內容、披露范圍、披露周期等,進一步明確、簡化了經營主體信息擴增與信息變更的管理流程。(作者單位: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
責任編輯:楊苗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