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風能專委會CWEA 時間:2024-02-18 10:54
北非地區是非洲大陸上最大的能源市場,在可再生能源領域擁有巨大的潛力,有著能夠滿足大型公用事業需求的太陽能和風能設施項目以及較高的水電開發能力。該地區在未來將成為非洲大陸最具活力的包括可再生能源在內的能源市場之一。
該報告強調了北非地區巨大的可再生能源潛力,并討論了當前的政策環境,以幫助未來幾年能源轉型和可再生能源領域的部署工作。同時,這份報告還討論了北非的政策轉型,特別強調了在支持各國社會經濟發展目標下該地區能源部門從化石燃料到更加多樣化、清潔化的能源結構的轉型。
一、能源領域基本概況
除蘇丹外,北非地區國家獲得現代能源的比例在非洲是最高的。盡管阿爾及利亞、埃及、摩洛哥和突尼斯在能源可及的質量、可負擔性和供應穩定性上存在差別,這幾個國家幾乎均獲得了普遍的電力和清潔燃料的使用和技術。埃及和阿爾及利亞是非洲初級能源和電力的主要消費國;埃及是北非最大的電力生產國,緊隨其后的是阿爾及利亞和利比亞。然而自2010年以來,由于政治的不穩定性,利比亞的電網和發電領域的基礎設施遭到了嚴重的破壞。在能源使用上,摩洛哥和蘇丹的能源種類更加多樣,阿爾及利亞、突尼斯和利比亞的能源結構更多依賴于天然氣。
1.可再生能源發展的驅動因素
氣候脆弱性
出于北非特殊的地理位置,其社會經濟發展包括農業、漁業、旅游業等對當地生態系統有著極高的依賴,氣候變化會對這些領域造成巨大的影響。加之水資源的過度開采使用和環境污染,未來更多的極端天氣對當地的生物多樣性、生計與公共衛生構成了巨大的挑戰。因此,為更好地緩解當地的氣候問題,可再生能源的發展與部署至關重要。
可再生能源的資源潛力
北非獨特的地理位置和氣候條件使其在可再生能源上擁有巨大的發展潛力,特別是太陽能和風能。隨著人口大量增長和對生活水平不斷提升的需求,風能和太陽能開發成本的下降推動可再生能源在能源領域內競爭力的提升,并提高其商業價值。
2.可再生能源部署開發情況
盡管北非地區可再生能源有著巨大的發展潛力,水電在該地區也起到重要作用,但目前可再生能源在地區電力結構中只占有很小的份額。令人欣慰的是,自2011年北非地區的可再生能源的裝機容量以每年5%的速度增長,埃及、摩洛哥和阿爾及利亞為該地區太陽能的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風能裝機容量也有提高:其風能和太陽能的發展領先于非洲大陸,在非洲風電總裝機容量中占比接近一半,在太陽能發電裝機容量中占比1/5。
二、可再生能源領域政策格局
值得注意的是,整個北非地區在可再生能源領域上都沒有相關授權規定。該地區主要依靠法規、財政和金融(稅收)的激勵措施幫助政策的實施;同時,電力市場的結構性改革也促進了電力供應的多樣化。在過去的十年中,北非地區可再生能源的政策框架有了相當大的發展,這一部分主要討論支持可再生能源發展的相關政策,包括承諾和計劃、市場監管措施、財政與激勵措施等相關政策。
1.計劃與承諾
部分北非國家在可再生能源的促進上作出了重要的努力,是全球氣候論壇的積極參與者,并致力于推動可再生能源的發展與目標的設定。例如,摩洛哥主辦了2016年的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COP22),埃及在2022年主辦了COP27。認識到可再生能源在可持續發展和工業化以及潛在的社會經濟利益中的重要作用,北非地區已經制定了相關區域和國家的可再生能源計劃與承諾。
區域計劃
眾多北非國家積極參與可再生能源領域的工作,在非洲和阿拉伯國家論壇中發揮了重要的作用。北非國家是非洲聯盟的成員國,在《Agenda2063:The Africa We Want》中強調了非洲國家參與全球氣候治理的承諾,并指出要確保為所有人獲得現代、高效、可靠、經濟實惠、可再生且環境友好的能源。
北非國家還同阿盟其他成員國一同建立了可再生能源和能效中心(RCREEE),在對2018年的能源戰略進行擴充完善后,出臺了《2010-2030泛阿拉伯可再生能源發展戰略》(the Pan-Arab Strategy for the Development of Renewable Energy 2010-2030),提出電力與可再生能源發展的相關戰略目標。
國家計劃
北非國家同國際氣候變化框架公約(UNFCCC)的其他189個成員國一起在2016年簽署了《巴黎協定》。在此背景下,各國需要每5年提交一份國家自主貢獻(NDCs),其中需要對各國承諾與計劃的實施和行動進行報告。除尚未正式簽署《巴黎協定》的利比亞外,所有北非國家在2016-2017年間均提交了各國的首份NDCs,2021年摩洛哥、蘇丹和突尼斯提交了更新后的NDCs,2022年埃及在COP27前也對本國的NDC進行了更新。各份NDCs均包含了2030年的無條件和有條件的可再生能源裝機容量的擴展目標。
北非國家在政策目標中表明它們希望在電力生產中提高可再生能源的占比,并將可再生能源目標積極融入國家能源計劃和NDCs中,集中關注電力部門、裝機容量和可再生能源占比等方面。具體見下表:
2.化石燃料補貼與電力部門改革
逐步取消化石燃料補貼
自20世紀60年代起,許多北非和中東地區的國家將能源補貼作為政策工具的基本組成部分,旨在保障貧困人口能負擔得起現代能源??紤]到化石燃料補貼背后的巨大財政負擔和自身的累退性*,北非地區開始推動化石燃料補貼的改革。在降低化石燃料價格的同時,吸收大量的財政資源,并將其用于支持節能技術的發展或直接流向教育、衛生等扶貧領域,或是增加對可再生能源領域的財政支持。(即居民收入越低,付出成本/受到沖擊越大)
電力部門改革
近年來,一些北非國家致力于促進私營部門在電力領域內擴大投資。多數國家的電力部門經歷了重大的變革并鼓勵新能源技術的發展和應用。比如摩洛哥、埃及和突尼斯開展了一系列結構性改革,包括鼓勵私營企業加入、能源多元化和減輕能源補貼負擔等。
3.財政與金融激勵
北非國家通常采用財政政策來支持可再生能源的發展,常見的政策包括稅收激勵(增值稅)、進口關稅豁免、資本津貼等稅收優惠政策。此外,一些北非國家還提供公共財政支持,包括補貼、撥款和優惠貸款等。
4.結構化采購和其他可再生能源電力政策
結構化采購產品如拍賣和上網電價機制等是一些北非國家電力領域上政策籃子的一部分,具體包括:拍賣,上網電價,電網接入、優先調度和其他發電/耗電模式和凈計量電力計費與衡量方式。
5.用于可再生能源直接使用的政策:供熱、制冷和交通領域
除發電外,北非缺乏可再生能源領域投資的綜合政策。
供暖與制冷領域
雖然區域供暖和制冷網絡是資本密集型措施,但卻是滿足北非日益增長的供暖和冷卻需求的一大解決辦法,尤其是在人口密集的地區。盡管已經有了小范圍的區域供暖與制冷網絡,但在大部分區域仍沒有得到較好地開發和利用。
交通
隨著城市與人口的快速增長,北非地區對交通有著較大的需求,但目前可再生能源在交通領域上的利用仍較為落后。近年來,政府和人民對電動交通關注度逐步提升。隨著基礎設施的進一步完善,電動汽車市場存在擴大的可能性,電氣化的公共交通對城市和地區政府有著更大的吸引力。
綠氫
憑借其大量的可再生能源資源、可利用土地,以及靠近歐洲的地理位置,北非在綠氫的生產和出口上有著較大的發展潛力。為降低運輸成本,北非和歐洲之間已經建設了用于運輸氫氣的管道;并與一些國家和私營公司達成協議,簽訂眾多出口項目,開展綠氫的生產與試用工作。此外,一些國家如摩洛哥也將氫能納入了國家能源戰略中。
6.整合政策
北非國家與鄰近地區的貿易行為有助于提高北非國家發展部署可再生能源的比例,幫助其提高電網的穩定性并降低電價;在北非內部,各國間也有著電網聯通。如果一國的電力生產超過了自身的使用需求,它可以通過出口電力來獲得額外的收入。
三、投資與財政
1.技術與投資
在過去的20年中,全球可再生能源投資快速發展。盡管非洲大陸擁有巨大的可再生能源發電潛力,但2000至2020年全球2.8萬億美元的投資中僅有2%流向非洲。在非洲各地區的投資數額中,北非位列第二,其投資主要集中在摩洛哥和埃及,并在2017年達到了數額巔峰。
北非地區2013年到2022年的投資主要集中在太陽能光伏和太陽熱能以及風能領域上,分別占比60%和27%,其余投資主要流向生物質能。目前北非新能源領域的投資趨勢主要由獨立的大型項目所驅動;特別是在太陽能和風能領域上,這些項目在每年的投資中占有較大的份額。與此同時,多邊和雙邊開發銀行在資金上也提供了必要的幫助和保障。
2.財政部門與投資
在全球范圍內,可再生能源的資金保障主要由私營部門提供。在2013至2020年間,公共財政支持僅占可再生能源領域直接投資的24%,并且發展金融機構(FDIs)在其中占有極大比重。在北非地區,發展金融機構扮演著更加重要的角色:2013至2020年間,公共部門占可再生能源領域總投資的46%,多邊開發銀行、發展金融機構、擔保基金和私人再保險提供了大量的金融工具。
公共資金的使用促進了私人投資流動:由于電力部門的改革,埃及和摩洛哥通過IPPs獨立發電公司(集中民營電廠)吸引了大量私人融資,其手段具體包括私人開發、融資、建造、擁有和運營等。
具體到各國,截至2020年底,在摩洛哥1.75GW的太陽能光伏與風能裝機容量的投資中,私營部門約占有3/4;埃及可再生能源領域也收到了多舉措的支持,比如2021年歐洲復興開發銀行向科威特埃及國家銀行提供了2500萬美元貸款,以用于綠色能源項目的資助。
四、結構性政策與轉型保障
促進結構性政策改革需要考慮到地區對資源的依賴、商品的貿易和其他經濟屬性;同時,結構性政策也需要包含支持性措施,確保地區在勞動力市場、教育體系和行業發展上有更積極的表現。公正包容的轉型還需要聚焦到生活水平和經濟效益方面,增加社會的包容度,創造更多就業機會;通過解決能源、貧困、水資源短缺、氣候變化帶來的威脅和其他自然資源帶來的挑戰,促進北非地區的婦女經濟賦權與性別平等。
首先,每投入1美元,可再生能源創造的就業機會是化石燃料的2倍~5倍,其他綠色經濟上的投資創造的就業機會是化石燃料投資的25倍。其中,勞動力市場和教育政策是幫助北非國家更好地發展可再生能源領域就業潛力的關鍵要素。
其次,北非國家可以從成為阿拉伯和非洲地區能源轉型的倡導者中獲取大量利益;通過建立更牢固的業內關系、不斷就市場變化的需求進行交流為供應商提供更大的保障。此外,研究和發展也是北非能源轉型中的一個重要工具。有效的跨區域一體化也幫助北非國家在可再生能源領域上獲得包括成本的降低、生產力的提高等更大益處。
五、結論
北非位于經濟領域的十字路口。除化石燃料外,北非還蘊藏著巨大的其他能源資源,為未來建設可持續能源體系提供了良好條件,對能源的進出口有著積極的意義,為地區社會經濟發展做出重大貢獻。此外,由于其優越的地理位置,北非有希望成為歐洲進口綠氫的重要來源地,為北非經濟發展和創造收入提供了新的道路。
雖然北非國家在可再生能源開發潛力上有較大的差異,但各國都對可再生能源的探索與發展表現出了極大的興趣。北非地區在全球可再生能源和氣候變化領域有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在巨大的可再生能源資源的保障下,只要其計劃和承諾能得到很好地實踐與開展,可再生能源將會在北非的能源結構中占有更大的份額。
責任編輯:楊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