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風能專委會CWEA 時間:2024-02-05 14:27
IRENA最近發布的研究報告《2023年NDC和可再生能源目標:到2030年可再生能源裝機增至三倍》回顧了截至2023年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COP28)召開前夕《巴黎協定》國家自主貢獻(NDC)中的可再生能源目標,并根據國際可再生能源署1.5°C情景和到2030年將電力部門的可再生能源裝機容量增加至目前3倍的目標,評估了這些目標的雄心水平。
對于發展中國家,報告標記了那些以財政援助為條件的發展目標,并確定了用來支持這些目標實現所需的最低融資水平。報告還考察了國家自主貢獻(NDC)中可再生能源目標與各國家計劃和政策中設定的可再生能源發展目標相一致的范圍和程度,以及這些目標是否全面反映在法律、政策或路線圖和發展規劃當中。
IRENA的報告發現,NDC中的可再生能源雄心目標還遠遠不夠,甚至與各國在《巴黎協定》框架之外的國內政策(包括國家法律、政策、路線圖、計劃和戰略等)中所承諾的目標都有差距。
根據IRENA發布的1.5攝氏度發展路徑,以及COP28前提出的將全球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容量增加至3倍的承諾,僅G20國家的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容量就需要從2022年的不到3TW(3000GW)增長至2030年的9.4TW(9400GW),這些裝機容量預計將占全球總裝機容量的80%。
國家自主貢獻(NDC)中的承諾,尚不及實現可再生能源增至三倍的承諾的一半,而各國家能源發展計劃和相關政策中的承諾則還要少30%。
實現可再生能源增至三倍的目標,參考:COP28、IRENA等聯合發布《邁向1.5℃的可再生能源與能效關鍵步驟》報告
報告還指出,發展中國家——主要是最不發達國家(LDCs)和小島嶼發展中國家(SIDS)——計劃到2030年將可再生能源裝機容量在2022年基礎上增長一倍,達到110GW以上。
然而,這一目標中約一半以上的裝機容量的達成,尚有賴于國際社會以融資、技術援助、技術轉讓或能力建設等多種形式提供的各種支持的力度。
責任編輯:楊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