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電力報 時間:2023-11-09 10:37
——訪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院長李昇
中能傳媒見習記者 馮聰聰
水電為新型電力系統提供了大量綠色電力。新形勢下,水電的功能定位將由傳統的電量供應為主轉變為電量供應和靈活調節并重,這對水電開發利用意味著什么?我國抽水蓄能在未來發展中將如何實現經濟高效?綠證新政策的出臺對水電發展產生哪些積極影響?圍繞上述問題,中國能源傳媒集團(以下簡稱“中能傳媒”)記者專訪了水電水利規劃設計總院院長李昇。
中能傳媒:新能源要盡早實現對傳統能源的安全可靠替代,可從哪些方面提升發展水平?
李昇:要構建以清潔低碳為核心目標、安全充裕為基本前提、經濟高效為驅動特征、供需協同為基礎保障、靈活智能為重要支撐的新型電力系統,需要從源網荷儲等各個方面統籌發力。新能源作為新型電力系統的重要組成部分和未來的主體電源,在支撐構建新型電力系統過程中責任重大。要盡早實現對傳統能源的安全可靠替代,我國新能源要從以下四個方面提升發展水平。
一是不斷提升可靠支撐能力,向系統主體電源轉變。新能源在大規模發展的同時應當通過提升功率預測水平、配置調節性電源、儲能等手段提升新能源發電可調可控能力,利用構網型發電等技術建設系統友好型電站,保障接入后安全穩定運行。
二是堅持基地化開發、規模化送出發展戰略。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區為重點,加快推進大型風電、光伏發電基地建設,結合抽水蓄能、新型儲能、存量火電機組等支撐性調節性電源形成風光火儲、風光蓄、水風光一體化等開發建設模式,支撐新能源大規模開發和遠距離輸送。積極推動海上風電集群化開發利用,保障沿海省份綠色電力供應。
三是推動分布式新能源開發利用,促進跨界融合發展。在中東部和南方等土地資源緊張地區,拓展分布式新能源開發應用場景。以就地利用為主要目的,推動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風電與建筑物、交通設施、農業生產等充分結合,發展新能源多領域融合的新型開發利用模式。
四是持續加強技術創新突破,充分發揮成本優勢。當前,風電、光伏發電成本相較傳統電源具備顯著優勢,要以更優技術經濟性推動能源生產、輸送、存儲和利用體系重構,與各類型儲能、調節性電源等配合支撐能源電力低碳轉型與新型電力系統建設。
中能傳媒:水力發電在新型電力系統中面臨重大創新發展需求和機遇,在這種形勢下,水電發展有哪些新思路?
李昇:新時代水電將迎來新的發展機遇,我國水電發展已站在新的歷史方位。水電在能源轉型中的基石作用明顯,不僅生產大量綠色低碳電力,還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靈活調節作用,能有效抵消風電、太陽能發電間歇性、波動性帶來的不利影響。水電順應新形勢,需要開拓發展思路。
做大增量,積極推動流域龍頭水庫和戰略性工程建設。流域龍頭水庫調節庫容大、調蓄能力強,可調節河流豐枯變化,進而提升流域整體梯級調節能力,保證水資源和能源安全等。建設龍頭水庫投資大、造價高,且需要征地、移民,建設難度大,工作進度往往滯后于實際需要。因此,要進一步強化水電開發統籌協調機制,加快推進流域龍頭水庫電站建設,提升流域整體調節能力;積極推動金沙江龍盤、奔子欄,瀾滄江古水,黃河茨哈峽等大型骨干工程前期工作,完善大型水電基地,推動流域整體效益盡早發揮。
用好存量,推動水電擴機增容、深度挖潛,進一步提升水電調節性能。一是統籌考慮水文、地質條件、水利動能、上下游梯級流量匹配等因素,進行梯級水電擴機及機組增容改造;二是結合外部需求和自身建設條件,研究增設可逆式水輪發電機組,建設混合式抽水蓄能電站;三是在確保工程安全的前提下,考慮既有工程承擔任務,結合新形勢需要,通過增加壩高、調整特征水位等方式,增加水庫調節庫容。
創新發展,依托水電靈活調節能力,推動水風光一體化綜合開發。我國金沙江、瀾滄江、雅礱江、大渡河及黃河等主要流域水能資源豐富、開發基礎好,同時風、光等新能源資源富集,具備水風光一體化發展的優勢。以水風光為主的可再生能源一體化發展,在空間上將流域豐富的水電、抽蓄資源與周邊富集的風光資源整合開發,通過一體化、規模化發展實現優勢互補,提高可再生能源生產、消納和存儲能力,提供100%的清潔零碳電力,是新時期可再生能源高質量躍升發展的重要路徑。
中能傳媒:抽水蓄能電站是新型電力系統中非常重要的調節電源之一。未來,抽水蓄能發展如何實現經濟高效?
李昇:“十三五”期間,我國抽水蓄能發展有所滯后。其原因主要是價格機制和成本疏導機制未厘清,投資主體多元化程度不高。
2021年,國家能源局發布的《抽水蓄能中長期發展規劃(2021~2035年)》提出,到2025年,抽水蓄能投產總規模6200萬千瓦以上;到2030年,投產總規模1.2億千瓦左右。
2022年,全國核準抽水蓄能電站48座,核準總裝機容量6889.6萬千瓦,是歷年來核準規模最大的一年。這一情況,并不是局部省區發展過熱造成的,而是理順價格機制、投資主體多元發展后,發展需求促進發展動力釋放。
抽水蓄能電站的經濟高效發展,與其合理需求密不可分。抽水蓄能主要為電力系統提供調節服務,其需求并非無限,而是有合理的需求空間。根據合理需求,有序開展建設,為支撐發展可適當超前布局,是促進抽水蓄能高質量發展的必然要求。
電力系統中新型儲能也可發揮調節、儲能作用。目前投入商用的新型儲能主要是電化學儲能,從全生命周期開展對比,電化學儲能使用壽命短,10年左右需要重新置換,按照目前1500元/千瓦時計算,其綜合成本相當于抽水蓄能的2.5倍;考慮技術進步,下降至1200元/千瓦時,其綜合成本是抽水蓄能的2倍;若繼續下降至800元/千瓦時,其綜合成本是抽水蓄能的1.5倍。兩者在調節周期上也有區別,抽蓄多為4~8小時,而以鋰離子電池為主的電化學儲能充放電時長多為1~4小時,可以在不同時間尺度、不同應用場景中分別發揮作用,新型電力系統需要構建多時間尺度儲能技術規模化應用的多元儲能體系。
所以,在未來新型電力系統中,為了滿足調節和儲能需求,從經濟、安全和環保的角度來講,應該是發展抽水蓄能為主,新型儲能為輔。
中能傳媒:近期綠證新政策印發,提出對全國風電、太陽能發電、常規水電等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實現綠證核發全覆蓋,新政策的出臺將對水電發展產生哪些積極影響?
李昇:近期出臺的綠證新政策,是對2017年起施行的綠證制度的全新修訂和完善,明確將綠證核發范圍擴展到所有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實現綠證核發全覆蓋,意味著水電的綠色環境價值在制度上得以確立。
對于存量水電,電力用戶可通過持有無償劃轉的水電綠證,聲明其綠色電力消費行為,用于踐行綠色消費社會責任、應對國際產業鏈綠色電力消費要求。新形勢下,越來越多的電力用戶會更加傾向消費存量水電電量和獲得綠證,由此將形成水電消費激勵水電供給、水電供給推動水電消費的良性發展局面。
對于2023年1月1日(含)以后新投產的完全市場化常規水電,國家核發可交易綠證,允許電力生產者通過出售綠證或參與綠電交易獲得綠色環境價值收益,將在一定程度上提升市場化水電項目的投資積極性,有利于做大水電增量,促進水電行業可持續發展。
總體而言,在當前能源綠色低碳轉型、可再生能源補貼退出的新階段,新政策為構建基于綠證的可再生能源全品種綠色環境價值體系確立了制度依據,有利于以市場化方式驅動水電、風電、光伏發電等可再生能源實現高質量躍升發展,推動新型能源體系建設,助力“雙碳”目標實現。
責任編輯:江蓬新
校對:許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