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能源新聞網 時間:2023-12-05 16:35
零碳能源證書是非電可再生能源實現環境權益的有效載體
——訪中國產業發展促進會副秘書長兼生物質能產業分會秘書長張大勇
中國能源新聞網記者 蘇偉
12月1日,由中國產業發展促進會生物質能產業分會、中國能源研究會綠色低碳技術專業委員會、北京松杉低碳技術研究院共同建設的全球首個零碳能源證書自愿核證平臺(以下簡稱核證平臺)正式發布。什么是零碳能源證書?它與綠證、國家核證自愿減排量(CCER)有何區別?零碳能源證書能否抵消歐盟碳關稅?就這些問題,中國能源傳媒集團(以下簡稱“中能傳媒”)記者近日采訪了中國產業發展促進會副秘書長兼生物質能產業分會秘書長張大勇。
中能傳媒:什么是零碳能源證書?它有什么用途?
張大勇:零碳能源證書是核證平臺依據系列核證規則和可再生能源項目在線監測數據,向符合資格的申請核證主體頒發的具有唯一標識的電子證書,是非電可再生能源實現環境權益的有效載體。
在近期,零碳能源證書可以作為各類市場主體生產或消費綠色能源的有效憑證,用于各類市場主體社會活動的碳中和。在中期,零碳能源證書可以等量抵消控排企業化石能源消費;可以作為申報CCER的輔助工具,減輕持證主體申請CCER的工作量和難度;可以輔助統計部門科學、規范、高效管理規模以上企業非電可再生能源消費量。在遠期,零碳能源證書可以作為各類綠色認證體系或減排體系的基礎憑證;可以作為碳信用資產,用于綠色金融活動,如綠色信貸、碳質押、碳期貨等碳金融衍生品開發;也可以用于歐盟碳邊境調節機制(CBAM)減排量抵消。
零碳能源證書核證范圍主要是針對我國可再生能源非電利用項目開展核證工作。非電利用項目具體包括:綠色熱能(生物質能、太陽能、地熱能),綠色燃氣(生物天然氣/沼氣、綠氫),綠色液體燃料(生物燃料乙醇、生物柴油、可持續航空燃料、綠色甲醇、生物合成燃料、電子燃料)。
目前已經具備生物質熱能項目(農林生物質熱電、垃圾焚燒熱電、生物質供熱等)核證功能,預計在2024年二季度末具備生物天然氣(含沼氣)項目核證功能。
中能傳媒:如何認購或使用零碳能源證書?零碳能源證書如何計量?
張大勇:根據“零碳能源證書自愿核證體系”系列標準,核證平臺對核證主體申請的核證項目開展常態在線數據監測,對從原料運輸到產出最終能源產品各環節進行化石能源消耗量核算。實現核證的能源量為核證平臺監測的可再生能源項目生產或對外供應的能源量,同步扣減核算邊界內消耗的化石能源量,即有機廢棄物的廠外運輸、場內運輸,可再生能源生產各環節直接或間接的化石能源消耗以及生產的可再生能源總量。
申請核證主體需根據核證平臺相關要求安裝實時在線數據監測設備,接入一段時間后即可在核證平臺提交核證申請,通過后由核證平臺委托的第三方核查機構進行項目核查并形成核查報告,核證平臺組織專家對核查報告進行評審,評審通過后核證平臺簽發零碳能源證書。
核證平臺通過在線數據監測設備,獲取企業生產實時數據。同時企業也需上傳核證所需的其他相關生產數據用于項目核證。當前實時監測數據為從企業二次儀表上采集的未經處理的原始數據,監測設備布置在能源生產出口位置(如生物質熱能項目蒸汽外供關口表計位置)。根據零碳能源證書自愿核證平臺相關規則,已接入核證平臺的項目可在核證平臺提交項目核證申請并選擇核證周期。
核證主體在取得零碳能源證書后可進行交易。認購方在核證平臺注冊后,可在證書認購板塊選擇已掛牌、可交易的證書進行自愿認購。核證平臺提供認購協議模板,供需雙方簽署認購協議并將協議等證明材料上傳至核證平臺,出讓方(賣方)申請將證書過戶給受讓方(買方)。同時,零碳能源證書持有方(企業或個人,當前階段對自然人暫不開放)向核證平臺提交證書消費(使用)申請,并說明用途。核證平臺審核通過后,向持證主體出具零碳能源消費憑證,并注銷當次使用的零碳能源證書。
零碳能源證書計量單位為吉焦(GJ),一個證書代表10吉焦零碳能源量(相等于4噸標準工業蒸汽所含能量)所隱含的生態環境權益。
零碳能源證書具有唯一的二維碼??赏ㄟ^掃碼即時追溯證書申請、核查、核證、認購、注銷等證書全生命周期信息。
中能傳媒:零碳能源證書與綠證和CCER有何異同點?
張大勇:綠色電力證書主要應用于可再生能源發電領域。零碳能源證書主要應用于可再生能源非電利用領域,是對綠色電力證書的有效補充,與綠色電力證書共同組成了我國可再生能源生產消費的綠色認證體系。
CCER聚焦我國碳市場,是對溫室氣體減排效果的量化核證,核證流程相對復雜,需要額外性論證,企業申報難度大。在技術層面,零碳能源證書已具備與CCER體系對接條件,未來零碳能源證書核證平臺可用于申報CCER的輔助工具,同時,核證平臺可為申報CCER提供基礎數據憑證。
中能傳媒:零碳能源證書能否抵消歐盟碳關稅?如何銜接CCER和國際可持續發展與碳認證(ISCC)?
張大勇:現階段,零碳能源證書暫不能抵消歐盟碳關稅,目前正在和歐盟碳邊境調節機制(CBAM)相關機構商洽采信問題。抵消控排企業化石能源消費從技術層面已具備條件。
在銜接CCER方面,零碳能源證書核證平臺采用在線監測技術,能夠保證數據的真實可靠精準,零碳能源證書蘊含的數據信息可作為CCER核證的基礎。為避免可再生能源環境權益被重復計算,對被使用或注銷的證書不能用于申請CCER;同時,對被CCER采信的證書,核證平臺收到持證方使用申請后將即時注銷證書。對已經開發為CCER的可再生能源項目,核證平臺不再受理項目核證申請。
目前,零碳能源證書核證平臺正在與ISCC運營方溝通,以實現兩個認證體系的互聯互通互認。
責任編輯:張棟鈞
校對:高慧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