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電力報 時間:2023-09-01 09:25
——河南鄭州電動汽車充電服務費漲價調查
中國能源新聞網 記者 蘇偉
●漲價符合政策嗎?符合。2014年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關于電動汽車用電價格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充換電服務費標準上限由省級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單位制定并調整。據此,鄭州市發展改革委于2019年11月發布《關于公布鄭州市新能源電動汽車充換電服務費參考標準的通知》,社會車輛充換電服務費基準參考標準為0.65元/千瓦時。
●如何避免未來充電服務費無休止上漲?注重從“重建輕管”向“建管并重”轉變,保障充電設施實建實用。通過建立城市級充電樁運營管理規范、城市級充電樁建設標準,科學確定運營服務收費標準。
日前,電動汽車充電費上漲引發社會關注。記者梳理發現,涉及的城市既有上海、重慶、河南鄭州、湖北武漢、廣東廣州等直轄市和省會城市,也有廣東深圳、山東青島等非省會城市。其中鄭州因“領漲”被置于輿論的風口浪尖。
而前溯不到一年,2022年11月,江蘇省商務廳等17部門發布了關于搞活汽車流通擴大汽車消費若干舉措的通知,明確引導充電樁運營企業適當下調充電服務費。今年初,山西、河南、陜西陸續出臺政策,引導、鼓勵充電樁運營企業適當下調充電服務費。
在此輪充電費上漲之后,8月14日,海南省海口市發展改革委率先對電動汽車充電服務費和換電服務費設置上限,明確電動汽車充電服務費上限標準為0.65元/千瓦時(不包含基本電費)。
地方政策引導下調充電服務費的背景下,充電樁運營企業為何調漲?各方如何看待充電服務費的上漲態勢?由海口開啟的充電服務費“限價”是否具有普適性?
8月26日,記者前往鄭州對充電樁服務費上漲現象進行了調查。
網約車、出租車司機對漲價敏感
私家車車主更關注充電便捷性
為了解鄭州電動車充電費漲價的影響,記者多次搭乘網約車和出租車,向司機了解相關情況。
“曹操出行”的一位網約車司機每日給車充電一次,主要在低谷時段(21時~次日7時)家附近的充電站慢充,每日7時后再出車。
據該司機介紹,此前他在低谷時段充電時,充電費(包括基本電費和充電服務費)在0.42元/千瓦時左右。7月開始至今,在同樣時段充電,費用上漲到了0.70元/千瓦時左右。按照每天工作10小時計算,現在每月的充電費增加了300多元。
另一位出租車司機向記者表示,雖然他盡量選擇在低谷時段、充電服務費較低的地方充電,但每月的充電費支出還是比往月多了約500元。
記者向多名出租車司機和網約車司機了解情況,得到的回復均為每月充電成本增加300~500元,其差別主要同出車時長有關。這些司機表示,每月的養車成本多了幾百塊錢,還是挺心疼的。“不過相比油車,倒還是便宜。”
8月27日9時許,記者來到鄭州特來電航海路秦嶺路充電站隨機采訪了充電的幾位私家車車主。與網約車、出租車司機不同的是,私家車車主普遍對充電費上漲不敏感。“我以前開油車,現在開電動車,相比起來這點上漲不算什么。”一位私家車車主告訴記者,和充電費漲價相比,自己更關注充電便捷性,“現在在鄭州充電簡直太方便了。”
基本電費按工商業電價代收
上漲的是電動汽車充電服務費
電動汽車充電費包括基本電費和充電服務費兩部分。
據國網河南省電力公司有關負責人介紹,當前,河南省工商業電價根據電壓等級實行單一制電價和兩部制電價,同時施行分時電價,分時包括尖峰時段、高峰時段、平時段、低谷時段。河南電力經報河南省發展改革委備案,每月公布代理購電價格,工商業用戶按此價格遵守執行。
記者了解到,在鄭州,基本電費雖然會根據充電時段不同有較大起伏,但充電樁運營商只是代收充電費,與其收益相關的則是充電服務費。
在特來電鄭州市二七區行云路贛江路充電站,記者看到,充電站明確標明了基本電費和充電服務費價格,其公布的基本電費與河南電力公布的8月分時價格相同,充電服務費則為0.42元/千瓦時。
根據2014年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的《關于電動汽車用電價格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充換電服務費標準上限由省級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或其授權的單位制定并調整。通知特別提出,確保電動汽車使用成本顯著低于燃油(或低于燃氣)汽車使用成本,增強電動汽車在終端市場的競爭力。
據此,鄭州市發展改革委于2019年11月發布了《關于公布鄭州市新能源電動汽車充換電服務費參考標準的通知》,社會車輛充換電服務費基準參考標準為0.65元/千瓦時。充換電設施經營企業可根據自身經營情況,在此參考標準基礎上上浮10%,下浮幅度不限。按該比例計算,充換電服務費最高不得超過0.715元/千瓦時。
除了河南,全國大部分省份結合市場競爭形勢,于2020年開始逐步放開充換電服務費限制。
過度競爭導致服務費過低
運營商漲價自救
當下,充電樁運營商上調充電服務費基于哪些因素?
充電運營商頭部企業特來電河南區域負責人于海濤告訴記者,鄭州市新能源車近年來增速較快,2019年開始市場內涌入了大量的充電運營商。目前,鄭州市備案注冊充電樁運營企業有200余家,集中式充電站700余座。“出現了供大于求的情況,建設分布不均,部分區域競爭激烈。”于海濤說。
2020年至2023年7月,鄭州充電服務費長期維持在0.05~0.35元/千瓦時之間,成為全國充電服務費最低的城市。同類型城市,充電服務費水平則多在0.3~0.6元/千瓦時。
由于鄭州充電站市場競爭激烈,服務費過低,2023年開年便有很多充電樁運營商經營不下去了,從今年5月開始,少數運營商開始上調服務費價格。到了6月、7月,大多數運營商跟進。經過此輪上漲,鄭州市充電服務費價格普遍在0.3~0.46元/千瓦時之間,還是略低于絕大多數同類型城市。
于海濤給記者算了一筆賬:充電站的成本包括充電基礎設施的建設成本、經營成本、公司團隊人工成本、企業稅收成本等。充電站生命周期為10年左右,從目前充電站建設及使用效率來分析,按0.35元/千瓦時的充電服務費計算,7年才能收回成本。若按5年收回成本的合理預期,0.42元/千瓦時以上比較合理。
于海濤還表示,政府對充電樁產業的支持力度深切影響到運營商的成本。2020年7月30日,河南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快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若干政策措施》,在全國率先對充電設施運營企業實施省級財政獎補,每年每樁享受獎補的電量不高于10萬千瓦時,初步核算每年每樁平均補貼在3000~5000元。由于補貼的實施,很多充電樁在運營初期將充電服務費標準定得特別低,但后續經營入不敷出,才導致充電服務費上漲。
確定充電服務費合理收費區間
或可緩解客戶和運營商之憂
在國家大力推動電動汽車發展的趨勢下,充電樁服務費上漲對行業的影響不可忽視。
采訪中,鄭州市網約車和出租車司機對未來充電服務費是否會無休止上漲表示擔憂。但當記者向他們介紹,海南海口市發展改革委印發了《關于電動汽車充換電服務費收費標準的通知》限定充電服務費上限標準為0.65元/千瓦時(不包含基本電費)時,他們則表現出了矛盾的心理。
“這個標準明顯高于目前鄭州市充電服務費收費水平,希望各地設置收費標準上限時不要一刀切,向這個上限標準看齊。”一位網約車司機表示。
河南省電動汽車行業有關人士則表示,為了充電樁產業的健康發展,在充電樁運營商之間惡性競爭的局面下,相關部門研究確定電動汽車充電服務費合理收費區間是有必要的。
特來電河南區域負責人于海濤同樣持此觀點。他提出,希望相關部門出臺類似政策,一方面給用戶吃下“定心丸”,不用擔心充電服務費無止境上漲,另一方面杜絕充電運營商之間的惡性競爭。但是,上限的設置要合理,讓用戶能夠接受,讓充電樁運營商“有利可圖”。
于海濤建議,由鄭州市相關部門主導城市級充電網建設發展規劃,積極引進行業領先企業,科學規劃和有序建設公交充電網、公共充電網、小區充電網、園區充電網、物流充電網,明確充電基礎設施網絡的建設重點和分期目標任務。注重從“重建輕管”向“建管并重”轉變,保障充電設施實建實用。同時,參照國內其他城市的經驗做法,通過建立城市級充電樁運營管理規范、城市級充電樁建設標準,進一步完善充電行業的建設標準,科學確定運營服務收費標準。
責任編輯:江蓬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