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電力報 時間:2023-11-20 13:50
11月16日,第六屆亞太能源監管論壇分論壇三——能源改革與市場建設在廣東省深圳市舉行,來自國內外能源(電力)監管機構、能源企業、高校、科研院所等部門的領導、專家,圍繞能源改革與市場建設關鍵領域和熱點問題開展交流,國家能源局南方監管局副局長余保東主持并組織論壇討論。
提問1:2021年3月,國家首次提出構建新型電力系統;2021年12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加快建設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的指導意見》。您如何理解新型電力系統建設與市場機制的關系,請您介紹一下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建設進展情況。
國家能源局法改司副司長楊珺
為實現“雙碳”目標,中國明確要構建新型電力系統。與傳統電力系統相比,新型電力系統有兩個主要不同:一是可再生能源占比不斷提升;二是多元主體參與相應的源網荷儲協同互動。要構建這樣的新型電力系統,需要更加靈活智能的基礎設施和能調動大量經營主體有序行動的市場信號,以及合理的配套政策。其中,能有效引導電力投資、生產和消費的電力市場機制,是新型電力系統的引擎。
2015年,中國明確構建有效競爭的電力市場結構和市場體系,2022年進一步明確加快建設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目前,多層次統一電力市場體系已初具雛形:一是交易品種不斷豐富,涵蓋電力中長期、現貨、輔助服務,從山西、廣東等五個現貨市場試點兩年左右的運行實踐來看,電力現貨市場發現分時電價、改變計劃調度、提高資源配置效率、提升安全保供能力、促進新能源消納的作用明顯;二是市場范圍覆蓋省間、省內,國網經營區及蒙西的省間現貨交易,初步實現全國范圍的電力資源余缺互濟和清潔能源消納;三是經營主體更趨多元,獨立的配電、售電、儲能、負荷聚集商等新型主體充分參與的批發和零售交易機制逐步完善。建立市場機制、擴大市場范圍、鼓勵多元參與,已是中國適應新型電力系統的“市場三件套”。
中國電力市場化、能源低碳化并行推動,面臨不少的困難和挑戰,例如可再生能源快速發展與短期內電力/能源可靠供應如何兼顧,適應高比例可再生能源接入的市場機制還需如何完善,電價政策、可再生能源發展政策、綠電綠證等環境價值相關產品交易機制如何銜接協同等。
我們希望持續在適應新型電力系統的電力改革和市場建設方面深化國際交流合作,互學互鑒,助力各國更高效地優化完善電力市場機制和政策設計,從而促進能源轉型發展。
提問2:南方區域電力市場建設運行過程中需要協調好哪些矛盾和利益?是如何處理的?下一步在加快南方區域電力市場建設,推動構建更加完善的多層次統一電力市場體系方面有哪些思考?
廣州交易中心總經理 鐘聲
區域市場的建設面臨三方面挑戰,首先區域市場建設本身就是一個挑戰,南方區域電力市場是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批復的全國第一個區域市場,意味著國內不可能有現實可循、照搬的經驗去復制,需要我們更多地去創新。其次是來自區域市場的問題導向,為什么要建設區域市場?建設區域市場首先要解決上一輪市場建設中遺留的問題,如各地市場的規則、方法不統一,要完全做到互聯互通還比較困難。這些問題在原有體系中很難解決,必須要建設新模式的市場。最后,是在建設過程中,特別是試運行過程中發現的關鍵問題,如省間利益調整、“水火同臺競價”、新能源高比例接入、低成本電源搭車漲價、大水電參與現貨以及市場運營協同等問題。
對于迎接挑戰,我們要充滿信心,攻堅克難。因為政策背景發生了變化,在國內大循環、全國統一大市場體系建設背景下,各方面大局意識顯著增強。同時,前期市場建設使市場意識得到培養,價格波動承受力提升,為市場技術和管理打下堅實基礎。
我們按照“帕累托”的思路推進改革。一是抓大放小,先增量后存量,保持歷史延續性,省內優化為主,逐步放開省間優化;二是以空間換時間,分省推進現貨價格應用,現貨價格首先反映供需信號;三是分階段、分批次開展商業結算,分步驟實現五省區市場融合,具備條件的省區率先進入試運行,五省區再進入試運行,最后進入長周期的、連續的運行。
南方區域電力市場的建設秉持“開放搞改革”,通過區域電力市場建設聯席會議制度讓各方代表共商共建,能更好地達到區域市場的建設目的。
提問3:南方(以廣東起步)電力現貨市場是國家第一批現貨市場試點,如何為南方區域電力市場建設發揮積極作用,讓廣東電力市場更好地融入區域市場以及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
廣東交易中心董事長黃遠明
廣東在省級電力市場建設方面,始終走在全國前列,建立了“計劃+市場”雙軌模式、“批發+零售”一體化設計、“中長期+現貨+輔助服務”各品種協同運行的市場體系架構,形成了“全覆蓋、全電量、全流程、全穿透”科學合理的市場運營機制。同時,我們相繼推動可再生能源、新型獨立儲能進入現貨市場,完善綠電交易機制。現階段,廣東電力市場交易活躍,秩序良好,日趨完善,逐漸成熟。
關于省級市場如何融入和服務區域市場及全國統一電力市場,《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能源局關于加快建設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的指導意見》強調,“充分發揮省級市場的基礎作用”“有序推進區域市場建設,加強不同層次市場的耦合與有序銜接”“條件成熟時,支持省級、區域級市場與國家市場融合發展”。
南方區域電力市場落實國家要求,自2022年批復建設以來,積極謀劃建立區域內統一的市場交易規則、業務標準、制度體系、交易平臺。按照現貨市場“聯合出清,兩級協同運作”,中長期市場“兩級市場,有序銜接”的網省協同原則,穩步推進跨省市場和省內市場共同發展。
我們將繼續全面支持、積極融入南方區域電力市場建設。一方面,保持南方(以廣東起步)電力現貨市場連續運行,不斷完善市場交易機制,探索雙邊報價、容量市場、清潔能源消納等創新機制,繼續先行先試,推動高質量發展。另一方面,落實區域市場建設任務,穩妥有序做好與區域市場的耦合和銜接,實現兩級市場的融合發展。
提問4:請您談一談新型電力系統建設背景下電力市場風險防范方面的相關認識及思考。
上海電力大學教授謝敬東
電力市場風險包括運行風險、價格風險、信用風險、管理風險、輿情風險,這些風險有一些共同的特征,但也有各自的演變規律,特別是在新型電力系統下面衍生出一些新的特征,這些特征都需要認真研究,審時度勢、加以解決,其中價格風險最為敏感、最難防范。
電力市場價格風險防范有三個特點,即三難:識別難、認定難、處置難。新型電力系統下又衍生出三個新的特點:一是風險的影響更大;二是形式更加多樣;三是風險防范更難。
我們想解決好三個問題:一是如何把握好市場價格發現和風險防范之間的平衡問題。市場價格發現,希望市場可以反映供需、可以引導投資、可以建立用戶激勵,但是對風險防范來講,既要防范價格太高,又要防范價格太低,還要防范價格一成不變;二是如何實現對群體性行為的個性化甄別問題。市場主體有意無意地形成了一些共識,形成了一些一致性的市場報價行為;三是如何將市場交易大數據的可能性分析轉化成為市場監管法規化處置的依據。市場主體的行為分析是基于大數據的,大數據只能做可能性分析,監管卻要有100%的把握,如何從99.9%過渡到100%。這三個問題是困擾我們風險防范的難點問題。
為什么會出現這樣的風險問題?事實上我們防范風險,防范的是風險而不是市場主體的行為,但是我們很多風險防范的措施,直接作用于市場主體行為。那我們能不能圍繞市場風險開展工作呢?我們提出基于市場風險的“保鏢式”市場防范和監管服務。首先它既服務于市場主體,也服務于整個市場。其次它是“保鏢式”的,用數據和事實說話,一切取決于風險系數的分析結果。三是“柔性化”監管,它是針對市場主體行為的,但對于市場風險來說它是剛性的,由以行為為標準向以風險大小為標準轉變。四是要把風險防范貫穿于風險監測、識別、認定、防范、處置的全過程,特別要為行政處置提供法律依據和手段。五是要體現出階梯式、漸進式的處置,即風險預警到市場化處置、市場治理管理、行政處置、法律處置,我們還可以建立一些措施,使風險越近越大,我們的反制越快越強。最后要體現出市場主體和監管機構的演化博弈過程,通過模擬這個過程,見招拆招,化解風險。
提問5:在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建設進程中,我國啟動建設電力金融市場還需要具備哪些條件?下一步又將如何推進電力金融市場的建設?
香港中文大學(深圳)教授趙俊華
啟動建設電力金融市場需要考慮的條件,首先是電力現貨市場的成熟程度。按照證監會的相關規定,商品期貨及衍生品上市的前提條件是對應的商品現貨市場已成熟穩定運行超過一年,市場中存在較為充分的市場競爭,且在運行中沒有發生重大事故。在條件成熟的情況下,廣東、山西等較為成熟的市場可以率先結束試運行狀態,為建設電力期貨市場奠定基礎。
其次,電力金融產品的設計需要充分考慮我國的國情和我國電力行業的特點。我認為國內電力金融產品的設計應該主要考慮以下幾個方面:一是,考慮我國幅員遼闊、各區域能源稟賦差異巨大等特點。需要針對各區域的具體需求和問題設計相應的電力金融產品。二是,除了期貨衍生品外,債券型的電力金融產品也應該是未來重點考慮的發展方向。三是,考慮與綠電掛鉤的金融產品,為綠電市場提供流動性。
再次,期貨交易所、券商等金融機構需要與電力交易機構形成一個互補性的銜接合作模式。電力交易機構應該主要負責物理性的電力市場運營,并負責相應的信息披露等工作。金融機構主要負責金融產品的開發和電力金融市場的運營。這樣的合作模式在其他國家是有先例的,可以為我國的電力金融市場的建設提供參考。
最后,建立電力金融市場,需要協調國家能源局與證監會針對電力金融市場構建新的監管體系。
責任編輯:高慧君
校對:吳蘇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