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河南能源監管辦 時間:2024-02-18 15:24
為加快構建河南新型電力系統建設,促進煤電持續穩定發展,減少發電機組非停和出力受阻,保障河南省電力安全運行和穩定供應,根據國家關于建立煤電容量電價機制的通知要求,結合河南電力運行和發展實際,河南能源監管辦會同河南省發展改革委深入推進煤電機組容量電價考核機制建設,經過深入調研論證,多次征求各方意見,制定出臺《關于明確煤電機組最大出力申報認定及考核有關事項的暫行通知》,確保國家關于煤電機組容量電價政策落地見效。
河南煤電容量電價考核機制進一步明確了全省煤電機組實施范圍、機組最大出力申報和認定、煤電容量電費考核、加強數據信息公示、加強監督管理等要求。考核機制指出,燃煤發電企業應通過調度系統按月和按日開展最大出力申報,在運機組最大出力以申報數據為準;機組停備時,按照并網調度協議明確的額定容量作為最大出力;計劃檢修時,在核定工期內按照并網調度協議明確額定容量作為最大出力,迎峰度夏度冬保供時期機組超過核定工期的,最大出力為零;非計劃停運機組視為不可用發電機組,自停運當日起至并網或恢復備用日期間,機組日最大出力為零。在運煤電機組無法按照調度指令提供申報最大出力的,機組在月內發生兩次扣減當月容量電費的10%,發生三次扣減50%,發生四次及以上扣減100%。
煤電容量電費考核機制要求電網企業應通過調度系統對無法按照調度指令提供申報最大出力的情形進行記錄,電力調度機構要嚴格落實考核機制,結合電力運行、新能源消納以及電力供需平衡情況開展抽查,做好統計記錄和分析,及時公示考核數據信息,不得違規減免考核費用。河南能源監管辦會同河南省發展改革委加強監督管理,建立健全協調會商和跟蹤評價機制,定期開展工作總結會商,組織開展現場監督檢查、評價和信息核查等工作。統籌做好容量電價政策與電能量市場、輔助服務市場和現貨市場,以及河南省發電并網運行管理的銜接,促進煤電容量電價機制規范有效執行。(楊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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