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央廣網 時間:2023-12-11 13:57
《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地區用煤項目煤炭消費替代管理辦法》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涉及山西省太原、晉中等8個市。
煤炭消費等量或減量替代是指用煤項目新增煤炭消費量,需通過其他途徑等量或超量減少煤炭消費,實現煤炭消費總量控制目標,簡稱煤炭消費替代。
《辦法》中提出的重點地區包括:太原、陽泉、長治、晉城、晉中、運城、臨汾、呂梁8個市。上述地區用煤項目投入生產使用前,項目單位應按照煤炭消費替代方案落實全部替代量,并經所在地政府有關部門審核認定。(任重)
責任編輯:江蓬新
校對:許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