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 時間:2024-07-04 17:00
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關于印發《煤礦安全監管監察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的通知
各產煤省、自治區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煤礦安全監管部門,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各省級局:
《煤礦安全監管監察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已經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2024年第11次局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2023年6月28日印發的《煤礦安全監管監察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礦安〔2023〕61號)同時廢止。
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
2024年6月24日
責任編輯:于彤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