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電力報》 時間:2025-04-09 14:05
4月2日,天津市發展改革委印發《天津市風電光伏發電開發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管理辦法》),提出加強風電、光伏發電相關規劃與國土空間規劃的銜接,強化資源普查評估,嚴格落實“三區三線”管控要求,科學避讓各類敏感因素,合理布局可開發區域。堅持新能源規模化開發與高水平消納,綜合平衡區域資源稟賦、電力系統承載力和項目經濟性等因素,有序推進風電、光伏發電開發。規范項目開發秩序,落實公平競爭、充分開放等全國統一大市場要求,鼓勵通過市場化競爭方式優選開發主體,支持風電、光伏發電與傳統能源融合發展。
《管理辦法》明確,電網企業應當按照積極服務、簡捷高效、公平開放的原則,建立和完善風電、光伏發電項目接網審核和服務程序,對納入年度開發建設方案的項目,及時辦理電網接入手續。鼓勵電網企業推廣新能源云等信息平臺,提供項目可用接入點、可接入容量、技術規范等信息,實現接網全流程線上辦理,提高接網申請審核效率。
《管理辦法》指出,電網企業建設配套電力送出工程確有困難或規劃建設時序與風電、光伏發電項目不匹配的,允許開發企業投資建設。開發企業建設的配套電力送出工程,經與電網企業協商一致,可由電網企業依法依規進行回購。
責任編輯:沈馨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