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電力報 時間:2023-12-05 09:13
中國能源新聞網訊 (朱碧琳)11月29日,上海市發展改革委印發《關于促進新建居住建筑光伏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進一步推動本市新建居住建筑光伏高質量發展,穩妥推進新建居住建筑和光伏設施同步開發建設。提出將光伏開發與城市更新建設有機融合,推動居住建筑與光伏設施同步設計建設,充分、有序、高效利用城市居住建筑資源。發揮上海能源技術裝備優勢,加強高效光伏電池技術、光伏建筑一體化、智能運維技術創新,打造符合超大型城市發展需要的居住光伏示范。
《意見》明確,居住光伏建成后,地產企業持區房管部門出具的住宅小區公共收益賬戶信息證明文件,與供電公司簽訂光伏項目購售電合同,合同中應明確項目并網點數量、各自然幢裝機容量、收益賬戶等信息。由市電力公司提供一站式并網服務,同步開展建筑供電、光伏并網受理,確保居住建筑和光伏項目可同步裝表接電。多業主建筑采用全額上網模式,發電量按自然幢計量;單業主建筑可采用自發自用、余電上網或全額上網模式,發電量按戶計量。2023~2025年,新建居住光伏規模超過10萬千瓦。2026~2035年,推動光伏薄膜、光伏幕墻等光伏建筑一體化示范和規模化、市場化應用,新建居住光伏規模超過50萬千瓦。
責任編輯:高慧君
校對:吳蘇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