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電力報 時間:2023-10-31 11:32
中國能源新聞網訊 (朱碧琳)10月25日,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河北省開展新能源及抽水蓄能開發領域不當市場干預行為專項整治工作方案》。重點整治對風電、光伏、抽水蓄能項目開發強制要求產業配套、投資落地等行為,并在此基礎上深入查找制度機制層面的短板弱項,加快形成一批務實管用的常態化長效化機制,營造規范高效、公平競爭、充分開放的市場開發環境。
《方案》指出,不當市場干預行為包括:各級政府或相關部門通過文件等形式,對新能源發電和抽水蓄能項目強制要求配套產業或者變相要求項目必須配套產業或引入產業;雖未明文規定,但口頭強制要求配套產業,或對于沒有允諾配套產業的項目和投資主體給予阻礙或明顯歧視政策;各級政府或相關部門通過印發文件等形式,強制要求項目投資主體繳納高額保證金、投資合作保證金、項目開發建設履約保證金、引入外資等;各級政府或相關部門通過印發文件等形式,獲取或限制項目的附加收益,如項目產生碳排放權及碳排放收益等。
《方案》強調,對于發現存在強制要求產業配套、投資落地等不當市場干預行為的,各市按照“誰提出、誰負責”的原則進行整改。對于已出臺、發現問題的政策文件,各市結合《市場監管總局等部門關于開展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國市監競協發〔2023〕53號)等文件要求,根據權限修訂、廢止。對于已簽訂開發意向協議但未實際實施的項目,各市應及時停止不當市場干預行為,并對相關協議進行修改。對于已簽訂開發意向協議且正在實施的項目,各市應與開發企業協商,按照“保護企業利益、杜絕投資浪費”的原則,依法依規妥善處理。本方案自印發之日起開展,至2023年11月30日結束。
責任編輯:吳蘇靈
校對:高慧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