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央廣網 時間:2023-10-31 11:32
日前,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出臺《關于加快新能源汽車產業高質量發展推進“電動貴州”建設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自2024年起,全省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除實物保障崗位工作用車、處置突發事件應急用車、特種專業技術用車、執法執勤用車及無適配車型等特殊情形外,新增和更新的公務用車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車或清潔能源汽車。
《意見》提出目標,到2026年,貴州全省新能源汽車保有量達到70萬輛,新能源汽車在新車銷售中占比達到40%。全省充換電站設施規模、運營質量顯著提升,建成充換電站2300座以上,充電樁49萬個以上,其中公共充電樁5萬個以上,充電服務能力達到480萬千瓦。初步形成新能源汽車整車和動力電池等配套產業協同發展、充換電基礎設施體系健全的新發展格局,推動新能源汽車逐步成為貴州省現代產業體系的重要支撐。
為加大公共交通領域推廣力度,2024年起,貴州各市(州)新增和更新的城市公交車中新能源汽車占比達到90%以上,其中,貴陽市達到100%,鼓勵全省農村客運車輛采用新能源汽車。全省新增和更新的城市出租車(含網約出租車)原則上采用新能源汽車或清潔能源汽車。
在促進新能源汽車消費方面,將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制定支持政策,開展專項促銷、新能源汽車下鄉等活動,激發新能源汽車消費活力。 同時,新建居住區固定車位100%配建充電基礎設施或預留充電設施安裝條件并符合安全有關要求。預留充電設施安裝條件的新建居住區需將低壓主線和橋架等供電設施建設到車位,變壓器容量須滿足后續充電設施建設需求。
《意見》要求,省有關單位要研究制定貨車、旅游用車等領域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的具體落實政策,加強部門協同,形成工作合力,推動新能源汽車產業高質量發展。有關地區要落實屬地主體責任,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確保各項任務落實到位。
責任編輯:于彤彤
校對:楊苗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