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能傳媒能源安全新戰略研究院 時間:2023-06-19 10:26
新時代能源領域民營企業發展情況研究
黨的二十大報告中指出,“毫不動搖鞏固和發展公有制經濟,毫不動搖鼓勵、支持、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優化民營企業發展環境,依法保護民營企業產權和企業家權益,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民營經濟是我國經濟制度的內在要素,是推進中國式現代化建設的重要力量。
實現能源經濟高質量發展,離不開民營企業的強力支撐。相比體量大、資金雄厚、承擔核心能源供應工作的國企,民企資本規模較小、融資能力較弱,但其運行機制更加靈活,激勵措施更加到位,具有成本優勢以及對市場的迅速反應能力。近年來,能源民企緊抓政策和市場紅利,不斷發展壯大,在傳統能源細分領域、新能源新興領域展現出蓬勃的發展活力。同時,能源民企在政策機制、融資、創新、國際化等方面仍面臨不少困難與挑戰。面對這些問題,需要綜合施策,著力破除發展瓶頸,形成支撐能源民企高質量發展的友好環境和內生動力。
一、能源領域支持民營企業發展的政策不斷完備
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離不開合適的環境和土壤。據不完全統計,近年來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等部門出臺涉及民企支持政策近50項,其中專項支持政策超過20項,國家能源局作為主管部門發布的政策超過10項1,為民營企業發展營造了良好的法治環境和營商環境。
(一)降低民營資本準入門檻,實現民營企業能進盡進
一是電力領域。支持民營企業以控股或參股形式開展發電配電售電業務。我國自2016年起先后分五批開展增量配電業務改革試點,有序放開配電網業務,鼓勵社會資本投資、建設、運營增量配電網。鼓勵符合條件的企業從事售電業務,賦予用戶更多自主選擇權。加快電網企業剝離裝備制造等競爭性業務。國家能源局在“對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第9637號建議的答復”中提出,創新完善源網荷儲一體化、增量配電業務、綜合能源服務等新模式新業態市場準入制度,破除投資運營、參與用戶側市場交易等體制機制壁壘,營造有利于各類商業模式創新和可持續發展的市場環境。
二是油氣領域。2017年發布的《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化石油天然氣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要求,完善并有序放開油氣勘查開采體制,完善油氣管網公平接入機制,油氣干線管道、省內和省際管網均向第三方市場主體公平開放。2019年12月出臺的《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營造更好發展環境支持民營企業改革發展的意見》明確指出,支持民營企業進入油氣勘探開發、煉化和銷售領域,建設原油、天然氣、成品油儲運和管道輸送等基礎設施,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參與原油進口、成品油出口。同年12月,國家管網公司成立,油氣管輸和生產、銷售分開,并且向第三方市場主體公平開放,為民營油企更平等地參與油氣市場競爭敞開大門。
三是新能源和新興產業領域。鼓勵支持民營資本參與各類新能源項目開發建設運營。包括:支持民營資本擴大風能、太陽能、地熱能、生物質能領域投資,開發儲能技術、材料和裝備,參與新能源汽車供能設施建設,參與新能源示范城市、綠色能源示范縣和太陽能示范村建設。支持民營企業以需求為導向,積極投資建設集中式或分布式新能源、大容量儲能設施,開展“風光水火儲一體化”“源網荷儲一體化”示范項目建設。支持民營企業加大太陽能發電、風電、生物質發電、儲能等節能降碳領域的投資力度。
四是科技創新項目建設方面。鼓勵民間資本積極參與國家產業創新中心、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國家能源研發創新平臺、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國家企業技術中心等創新平臺建設,支持民營企業承擔國家重大科技戰略任務。
五是國家重大能源工程建設方面。國家和地方均出臺一系列政策文件鼓勵和吸引民間資本參與國家能源重大工程建設。例如,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關于進一步完善政策環境加大力度支持民間投資發展的意見》提出,根據“十四五”規劃102項重大工程、國家重大戰略等明確的重點建設任務,選擇具備一定收益水平、條件相對成熟的項目,多種方式吸引民間資本參與。各地方政府也多措并舉支持民營企業投資建設各類能源項目。
六是能源基礎設施建設方面。鼓勵民企參與石油和天然氣管網建設、電力建設。《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營造更好發展環境支持民營企業改革發展的意見》明確指出,支持民營企業建設原油、天然氣、成品油儲運和管道輸送等基礎設施。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發布《關于推進電力源網荷儲一體化和多能互補發展的指導意見》再次提出,鼓勵社會資本等各類投資主體投資各類電源、儲能及增量配電網項目,或通過資本合作等方式建立聯合體參與項目投資開發建設。
(二)營造公開透明便利的準入環境,推動民間投資項目加快實施
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國家能源局發布的《能源領域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實施意見》《2022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重點任務分工方案》等一系列優化營商環境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對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能源領域科學監管、優化政務服務等做出了具體安排,為能源民營企業發展創造良好的營商環境。具體措施包括減少前置審批事項,降低市場準入門檻,加強和規范事中事后監管;提升“獲得電力”服務水平,壓減辦電時間、環節和成本;推行“互聯網+政務”服務,推進能源政務服務事項“一窗受理”“應進必進”,提升“一站式”服務水平等。
二是完善招投標機制。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的《優化營商環境條例》明確要求,招標投標和政府采購應當公開透明、公平公正,依法平等對待各類所有制和不同地區的市場主體,不得以不合理條件或者產品產地來源等進行限制或者排斥。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發布《關于建立健全招標投標領域優化營商環境長效機制的通知》提出,加快落實工業、能源等行業領域招標投標活動的行政監督職責。國家能源局發布《能源領域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實施意見》進一步明確,提升能源領域招投標透明度和規范性,電網企業、油氣管網企業等能源企業要進一步規范招投標管理,完善制度規則、清理隱性壁壘、加強信息公開,進一步營造公平競爭市場環境。
(三)全方位完善配套支持政策,激發民營企業活力和創造力
一是加大融資信貸支持力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營造更好發展環境支持民營企業改革發展的意見》、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進一步完善政策環境加大力度支持民間投資發展的意見》、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營造更好發展環境 支持民營節能環保企業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等一系列政策印發實施,不斷完善民營企業直接融資支持制度,健全民營企業融資增信支持體系。并提出積極發展綠色信貸,拓寬節能產業增信方式,加快民間投資項目前期工作,加強用能、資金等要素保障。
二是加大財政資金支持力度。國家能源局發布《關于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一步擴大能源領域投資的實施意見》指出,支持能源發展的基本建設投資、專項建設資金、創業投資引導資金等財政資金,以及國際金融組織貸款和外國政府貸款等,要明確規則、統一標準,對包括民間投資在內的各類投資主體同等對待。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關于進一步完善政策環境加大力度支持民間投資發展的意見》指出,在安排各類政府性投資資金時,對民營企業一視同仁,積極利用投資補助、貸款貼息等方式,支持符合條件的民間投資項目建設。
三是持續推進減稅降費。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等部門出臺一系列稅收優惠政策、價格優惠政策,以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能源領域。例如,對符合條件的新能源企業和項目,免征企業所得稅、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等。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發布《關于支持民營企業加快改革發展與轉型升級的實施意見》提出,要進一步降低民營企業用能用網成本。落實階段性降低企業用電價格的支持政策,持續推進將除高耗能以外的大工業和一般工商業電價全年降低5%。切實加強轉供電價格監管,確保民營企業及時足額享受降價紅利。同時,多地出臺政策降低民營企業用電成本,支持民營企業同等享受優惠電價政策。
四是推動企業轉型升級和科技創新。《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營造更好發展環境支持民營企業改革發展的意見》、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支持民營企業加快改革發展與轉型升級的實施意見》等政策文件均提出,要推動民營企業加快轉型升級,包括:鼓勵產業引導基金加大支持力度,支持傳統產業改造升級,支持民營企業平等參與項目投資,引導民營企業聚焦主業和核心技術,提升民營企業應急物資供給保障能力。從科技創新能力來看,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發布《關于營造更好發展環境 支持民營節能環保企業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指出,要加大對民營企業綠色技術創新的支持力度,支持民營企業獨立或聯合承擔國家重大科技專項、國家重點研發計劃支持的綠色技術研發項目。國家能源局、科學技術部發布《“十四五”能源領域科技創新規劃》提出,鼓勵民營企業加強能源技術創新,加大研發投入,專注細分市場,掌握獨門絕技,獨立或與有關方面聯合承擔規劃確定的重點任務。
二、能源領域民營企業不斷發展壯大
在政策的大力支持、營商環境的不斷優化下,能源領域民營企業緊抓政策和市場紅利,企業數量不斷增加、發展規模不斷壯大,在傳統能源領域、新興領域展現出蓬勃活力。與此同時,能源民企積極履行社會責任,成為能源行業“走出去”的重要力量。
(一)能源民企整體實力穩步提升
在全國工商聯2022年9月發布的“中國民營企業500強”榜單2中,有93家能源相關企業上榜3,占據榜單份額的18.6%。傳統能源領域進入榜單的有58家石油化工企業,3家煤炭企業,3家燃氣企業;新能源領域4進入榜單的有12家光伏制造企業,3家風電制造企業,5家儲能企業,9家新能源汽車制造企業。此次民營企業500強入圍門檻達263.67億元,上榜的能源相關企業中,有9家同時入圍2022年《財富》雜志世界500強榜單,20家企業營業收入突破千億元,13家企業稅后凈利潤超過百億元。對比之下,全國工商聯于十年前發布的“2013中國民營企業500強”入圍門檻僅為77.72億元,進入榜單的能源相關企業68家,其中66家來自傳統能源領域,以新能源為主營業務的僅有2家,當年所有上榜的能源相關企業營業收入均未超過千億元,稅后凈利潤最高的為64.54億元。十年間,民營資本加大能源產業尤其是新能源產業布局,能源領域民企進入數量大幅增長。能源民企營收、利潤等指標整體提升的同時,也成為我國能源行業高質量發展的推動力量。
(二)能源民企通過資本市場逐步做大做強
在資本市場,能源企業構成重要的上市公司陣營。近年來新能源領域融資需求進入高峰期,創業板和科創板為民營企業提供了重要的融資渠道,一批優質新能源企業相繼在上交所科創板和深交所創業板上市,產業鏈與資本鏈深度融合,成為新能源產業發展的先行區。以光伏領域為例,截至2022年12月30日收盤,110家光伏上市公司總市值已達到35446.4億元。在光伏市值前十強中,民企占7席。根據已披露的信息整理,2022年,包括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和港交所在內的股市,有超百家新能源相關企業申請IPO,以光伏企業為代表的一批新能源概念股陸續登陸資本市場,全年新增新能源上市企業18家,首發募資總計422億元,其中民企14家,首發募資總計348億元。截至2023年4月30日,A股上市公司2022年度年報全部披露完畢,統計數據顯示,主營業務中包含光伏業務的上市公司總計94家,2022年年報中,營收總計超1.6萬億元。光伏組件出貨全球排名前五的隆基綠能、晶科能源、天合光能、晶澳科技等公司上年業績增幅均超50%。
(三)能源民企在傳統能源領域規模不斷擴大
一是在油氣領域。近年來隨著油氣體制改革深入推進,各環節壟斷局面逐一被打破。在上游市場,民營企業依靠自身體制與機制的優勢參與裝備制造、工程服務、勘探開發等業務的市場競爭,市場占比達10%左右。在中游市場,民間資本積極參與LNG接收站和儲氣庫等基礎設施建設運營,截至2022年9月,民營企業共建設運營LNG接收站4座,接收能力接近1000萬噸/年。在煉化市場,民營企業新建煉化項目成為煉油新增產能的主力,恒力、榮盛、盛虹等紛紛上馬投資規模百億級別煉化項目,大型民營煉化企業產業鏈一體化優勢逐步顯現。在進出口市場,民營企業獲得原油非國營貿易進口資格、成品油非國營出口資格,成為國際油氣貿易領域活躍且重要的參與力量。
二是在電力領域。民企不斷拓展配售電業務,通過整合電力產業鏈上下游資源,在電能銷售、配電服務、智慧能源等方面,為客戶提供“一站式”的多元化綜合能源服務,有力服務終端用能需求。以國內最早允許售電企業參與競爭交易的廣東省為例,2017-2021年廣東省注冊的售電企業數量分別為374、412、436、477、507家,其中民營售電公司數量最多時為375家,占比78.6%。
三是在核電領域。吉利參股浙江三澳核電項目,開創民營資本參股投資核電項目先河,推動壟斷行業改革提速落地。
(四)能源民企在新能源新興領域不斷拓展
一是在新能源項目開發方面。民營企業相比國有企業更早入場新能源,早期民營企業占據了我國新能源產業的主導地位。光伏電站2018年以前主要由民企推動建設。數據顯示,2022年我國在新疆、內蒙古等19個地區公示新能源指標項目超過400吉瓦,除部分地區未公示具體企業外,已公示項目規模286.8吉瓦。央國企獲取指標250.89吉瓦,占87.48%;民營企業獲取指標35.91吉瓦,占12.52%。我國光伏電站開發已形成國企為主、民企為輔的市場格局。
二是在新能源裝備制造領域。近年來,能源民企在業務上深耕細作、高度聚焦,如光伏組件頭部企業晶科能源擁有垂直一體化產能,業務涵蓋優質的硅錠、硅片、電池片生產以及高效單多晶光伏組件制造,為全球多國的地面電站、商業以及民用客戶提供太陽能產品、解決方案和技術服務。與此同時,越來越多民營企業抓住新一輪市場大洗牌的機遇,在做好主營業務的同時,通過收購、合并、投資等方式切入光伏、風電、儲能、氫能等賽道,帶動新能源產業鏈快速發展壯大。
(五)能源民企合縱連橫促進產業協同發展
近年來,在政策推動及巨大市場前景下,民營企業整合資源,合縱連橫,在清潔能源領域開辟新的市場,尋找新的業務增長點。2021年下半年以來,國家電投、中國華能等央企加快從民企手中收購屋頂分布式光伏資產;多家央企與寧德時代、中創新航、國軒高科、鵬輝能源、海辰儲能、欣旺達等企業簽署合作協議共同布局儲能市場;中國石油、中國石化等央企攜手民企開展分布式光伏建設,其中中國石化與隆基綠能共同打造147座分布式光伏加油站,廣泛分布在陜西、湖北、安徽及廣東等地。國企的實力與民企的技術、管理結合,極大地推動新能源產業健康快速發展,除了提升產業價值,國企民企的結合也是推動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重要力量。
除了與國企央企的合作外,民營企業與外資企業,以及民營企業之間也開展大規模合作,以開拓新的市場空間。能源民企之間優勢互補,各自發揮所長,形成統一合力。如寧德時代與晶科能源聯手,通過共同建設和運營的方式開展“光儲一體化”項目合作;隆基綠能、林洋能源、陽光電源等企業近年先后合資成立氫能企業,其中林洋能源與上海舜華新能源系統有限公司2021年8月簽署合資協議,提出力爭5年內將合資公司打造成行業領先的先進高效制氫裝備制造企業。與外資合作方面,寧德時代與汽車巨頭福特在美國合資建廠,實現了中國新能源汽車技術的“反向輸出”,也再一次印證了中國新能源汽車產業的崛起與發展。
(六)能源民企積極履行社會責任
近年來,近13萬家民營企業精準幫扶13.91萬個村,帶動和惠及1803.85萬建檔立卡貧困人口,為減貧事業貢獻了民企智慧。“萬企興萬村”行動作為引導全國民營企業參與鄉村振興的重要工作品牌,在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實現全體人民共同富裕中發揮著重要作用。能源民企投身鄉村振興戰略和“萬企興萬村”行動,穩崗促就業,積極履行社會責任。國內光伏制造95%以上是民企,創新“光伏+”成為能源民企開展精準扶貧的一大方向。如中利集團實施“貧困村光伏農場”特色農業、種養殖業,創新了“智能光伏+特色農業+農民就業”的精準脫貧模式,并與全國100多個貧困縣簽訂了“光伏+”的包縣脫貧協議,帶動貧困村農業技術、配套業、物流等綜合發展;林洋集團致力于智慧分布式能源扶貧,通過“牡丹+光伏”創新產業扶貧模式,在山東、安徽、江蘇等地建立扶貧光伏電站等。
(七)能源民企是行業“走出去”的重要力量
近年來,能源民企積極開拓國際市場,成為“走出去”的重要力量。
一是在傳統能源領域。民營資本參與海外油氣投資逐年增加,目前我國有30余家能源企業參與200多個海外油氣項目投資,業務遍及全球50多個國家,其中涉及民營企業超過20家。
二是在新能源領域。民營企業通過海外建設生產基地、研發機構、銷售機構等直接投資方式深度嵌入全球價值鏈,不斷提升國際市場競爭力。新能源民企在境外設廠以光伏組件及電池工廠為主,光伏制造項目以越南、馬來西亞、泰國等國為重點區域,東南亞地區建廠占我國光伏境外工廠總量的60%左右。我國的太陽能組件供應占全球制造業的近70%,風電渦輪機在全球占比高達50%。
三是在新能源汽車領域。民企加速出海,僅寧德時代和比亞迪兩家企業的電池產量就占全球新能源汽車電池產量的一半以上。
三、能源領域民營企業仍面臨發展短板
盡管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是在外部環境多變、經濟下行壓力加大的背景下,能源民企個別經營指標出現波動,自身發展的質量也有待進一步提高。同時,準入難、融資難、維權難等共性問題也始終存在,成為能源民企做強做優路上無可回避的現實挑戰。
(一)民營企業自身實力仍是短板
能源行業油氣、電力等重點領域雖向民營資本放開,但民營企業人才、技術、資金等條件普遍不足,限制了其進入油氣、電力等領域的發展機會。以油氣為例,行業具有資本密集、技術密集及行業準入標準高等特點,上游領域雖完全放開,但民企“半路出家”,不論體量還是資金實力都不占優勢,進入上游面臨勘探難度大、區塊和資源賦存條件復雜等挑戰,即便獲得勘探成果,后期如何調動市場資源,挖掘現有區塊潛力仍是需要面對的問題。
(二)財務風險防控仍需繼續加強
前兩年疫情對民營企業沖擊明顯,企業用工、用地、原材料等成本上升明顯,企業整體營商成本較高,資金緊張,應收賬款明顯增多,民營企業尤其是小企業綜合經營狀況明顯下滑且近年來一直處于低位徘徊。銀行對民營企業的支持力度不夠,在貨幣緊縮的環境下,商業銀行一般都會“抓大放小”,首先砍掉的就是那些風險級別較高的中小企業貸款,造成民企貸款融資開發不足。而大型企業總體杠桿水平偏高,企業風險防控的壓力持續加大,企業投資意愿和新增投資縮減,融資渠道收縮態勢比較明顯,融資難融資貴仍局部存在。全國工商聯數據顯示,2022年民營企業500強企業直接融資力度相較上年進一步減弱。
(三)創新驅動能級有待提高
一直以來,創新是企業發展的內生動力,“雙碳”目標下,處于低碳轉型期的能源企業,尤其需要核心競爭力。2022年中國民營企業500強中研發經費投入強度小于1%的企業占比高達51%,中小型民營企業研發強度則更低,甚至沒有研發投入。研發投入不足,嚴重阻礙了企業進行技術改進和創新,再加上民企本身融資難、經營成本高,多數企業轉型之路動力有余而創新不足,嚴重阻礙了自身發展。
(四)國際化發展挑戰增多
隨著產能快速擴張,我國清潔能源產業除滿足國內市場需求外,與國際市場聯系將更加緊密。而放眼世界,經濟形勢總體不容樂觀,不穩定、不確定、難預料因素較多,民企國際化經營的風險增大。在逆全球化浪潮中,供應鏈進一步區域化、短鏈化成為趨勢。國際間貿易紛爭不斷挑起,清潔能源制造民企“走出去”的困難挑戰增多。以民企占主導的光伏制造業為例,2022年底,商務部貿易救濟調查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我國是貿易調查的最大目標,其中,光伏是貿易摩擦的重災區。過去十年,美國、歐盟六個國家和地區對我國光伏產品發起16起貿易調查,其形式涵蓋了反傾銷、反補貼、保障措施、反規避等各種傳統手段。
四、相關建議
鑒于當前民營企業面臨的外部制約與內生不足,未來推動能源民企高質量發展需要深入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兩個毫不動搖”,從宏觀制度環境和微觀企業要素等方面綜合施策,著力破除發展瓶頸,形成支撐能源民企高質量發展的友好環境和內生動力。
(一)完善民營經濟健康發展的法治環境
研究出臺關于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相關法律法規,將憲法確立的鼓勵、支持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規定細化,將黨中央、國務院關于促進民營經濟健康發展、保護民營企業產權和企業家權益的政策細化為具體法規條例,從法律層面保障民營企業平等使用各類資源要素。
(二)進一步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嚴格落實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全面清除清單之外各種違規準入許可和隱形門檻,強化負面清單制度執行情況監督。著力破解能源工程招投標隱形壁壘,一方面在招投標資質條件設置上不得歧視民營企業,另一方面要增強招投標過程透明度,使招投標中的“潛規則”失去存在空間。進一步破除行政壟斷,既要在已放開領域公平對待民營資本,又要拓寬民營資本投資范圍。
(三)破解能源民企融資難融資貴問題
建立健全服務于能源民營經濟的融資體系,重點推動銀行業金融機構考核機制改革,構建對民營企業“敢貸、愿貸、能貸”的金融長效機制。拓寬融資渠道,支持不同類型、不同規模能源民企根據自身情況采取風險投資、上市融資、發行債券等渠道融資。充分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基金作用,加大對能源民企增信支持力度。
(四)全面提升能源民企創新能力和水平
進一步落實完善對能源民企創新投入的激勵和支持政策,加大普惠型科技創新投入力度,在廣大農村和偏遠地區同時實現技術的創新和能源的可負擔。鼓勵大型民企參與國家重大能源科研項目“揭榜掛帥”,引導民企與國企、其他機構協同創新,針對重點項目開展聯合攻關。同時,構建能源民企技術創新公共服務平臺,促進企業間交流及創新成果的轉化利用。
(五)支持能源民企高質量開展“走出去”
支持能源民企與央企、國企抱團出海,用好RCEP政策紅利,參與共建“一帶一路”。做好風險管控,深入研究海外項目政策和法治環境,加強項目預先合規性審查。加大國際新興市場開發力度,建立海外生產基地、研發機構、設計中心,構建國際營銷服務體系,推動企業海外一體化布局。引導能源民企積極履行對項目當地的社會責任,提高生產和服務的本土化水平。(楊永明 邱麗靜 羅曼)
注:
1.僅統計近三年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通過官網發布的政策文件。
2.榜單按照企業上一年度營業收入總額降序排列產生,2022年榜單以2021年企業營業收入為依據。
3.以能源為主業之一的企業亦包括在內。
4.新能源民企以細分領域為主營業務之一為分類標準,部分細分領域業務占比偏低或剛剛跨界尚未形成較好營收的企業未納入統計。
責任編輯:張棟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