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電力報 時間:2023-07-26 09:09
韓春穎
在脫貧攻堅取得決定性勝利之后,新時代老區幫扶工作除了進一步鞏固擴大脫貧攻堅成果、關緊堵死大規模返貧的閘門之外,重點是對因病因災或因其他突發事件導致的困難予以及時有效地幫助,對老區群眾發展新產業、拓展新業態、推廣新技術中遇到的難題予以有力支持,助力老區發展,促進老區人民共同富裕。
光伏發電,是對清潔可再生能源的有效利用,不僅有可觀的經濟效益,也符合國家產業發展方向,老百姓將之形容為“曬著太陽、躺著數錢”。江蘇省海安市將光伏發電與困難幫扶結合起來,積極推進分布式光伏電站建設,促進老區人民共同富裕,助力老區發展、鄉村振興,在電站建設、效益分配、長效管理等方面探索出一條光伏幫扶的新路子。
項目建設的推進
海安市以村為單位,以100千瓦為基本功率規格,先從鄉村振興示范村、先進村開始,逐步推進至經濟薄弱村,力爭通過幾年持續努力,實現村村全覆蓋。每年由市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市農業農村局會同市老促會精心制定光伏幫扶工作方案,并召開光伏電站建設工作部署會,市領導到會講話動員,統一思想認識,明確任務要求。
項目以村為主體,老促會、慈善協會按電站功率予以資金補助,對于經濟基礎較好的村,每10千瓦補貼1萬元。全市在2021、2022年分別建成20個光伏電站,政府每年補助資金達200萬元,每座100千瓦電站實際補貼10萬元,實際帶來1300萬元的鄉村發展投入。2023年在經濟基礎一般的村建設的10個100千瓦光伏電站項目,每座電站的補助資金提高到20萬元。未來,對于經濟薄弱村,則會進一步加大補助力度。
為解決電站選址和電能消納難題,海安市探索出村村互聯、村企合作的解決方案。
100千瓦光伏電站的建設屋面大約需要1000平方米,這在產業相對單調的農業村很難找到合乎要求的建設位置,即便勉強找到合適的安裝屋面,電能消納也是個難題。如果光伏電站發的電無法就地消納,在國家和省市所有補貼政策已經清零的情況下,每千瓦時的銷售價稅后所得只有0.39元。如果能就地消納,尤其是作為工業用電消納,每千瓦時售價則能達到0.8元左右。
為了解決光伏電站建設場址選擇難題,最大限度地實現電能就地消納,“譚港模式”應運而生。譚港村是海安市高新區鄰近市區的一個城郊村,村域內有億元企業11家,2021年,村域工業企業在受到疫情影響下依然實現工業產值108億元。譚港村充分發揮本村優勢,主動對接沒有安裝建設條件的村,并積極與村域企業聯系協調。經過對接聯系,17個村在譚港村的工業廠房上建設了“光伏飛地”,而且17座光伏電站生產的電能基本能夠實現就地消納。電站建在譚港村的企業屋面上,電站產權和收益依然屬于各建設村。
村村互聯,讓不具備分布式光伏電站建設條件的村獲得了建設光伏電站的機會。為了鼓勵企業助力電站建設,就地消納電站電能,通過協商確定企業使用光伏電站的電能,電價在國標同等電價的基礎上打折優惠,優惠幅度一般在70%~80%。企業用電價格與過去相比明顯下降,而且在盛夏用電高峰期不會再有拉閘限電的現象。村企合作在光伏電站建設上實現了共享共贏,有效激發了電站建設企業的積極性。
在“譚港模式”的示范引導下,全市其他區鎮也在村企合作方面取得顯著成效。目前已經建成或在建的50個100千瓦光伏電站,全部以村企合作模式建設。
項目收益與發揮的功能
海安地區屬于亞熱帶氣候,日照充分,年平均日照時間為2124小時。在光伏幫扶工作開展之前,海安市邀請有關專家,包括光伏設備生產企業專家,對光伏電站建成后的經濟效益進行了反復計算驗證,在確認綜合性價比可行的基礎上,開始推廣建設,而且把分布式光伏電站建設的起步功率確定為100千瓦。在一期20座光伏電站建成投運后,對比之前的理論測算進行核驗,確認各項運營指標達到或超過之前的預算,取得了優良的經濟效益。
光伏幫扶電站產生的效益主要用于幫扶,助力老區發展和鄉村振興。按照這一出發點,在光伏電站建設項目任務分解落實時,就將電站建成后的收益分配及用途以文件形式明確:幫扶光伏電站產生的收益,一部分劃歸村慈善工作站,用于幫扶困難群眾解決生產生活中的燃眉之急;另一部分劃歸村集體,主要用于鄉村環境改善、文化設施建設等公益事業及新產業、新業態、新技術的助推與普及。
據統計,已經建成發電一年多的20個光伏電站,年發電總量達233.76萬千瓦時,形成經濟效益152.6萬元,其中劃歸村慈善工作站72.72萬元,救助困難村民661戶、750人次,劃歸村集體賬戶48.48萬元,助力完成村公益項目10個,5個新產業、新業態、新技術得到助推普及。
陽光產業與陽光管理
光伏電站建設的資金、光伏電站建成投入運營后獲得的經濟收益,每一分錢都必須用到困難幫扶、鄉村面貌改善、產業振興上,每一分錢都必須在“陽光”下運作。光伏電站從項目立項、任務劃分落實,到報送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進行招投標,再到按招標程序落實設計、施工、監理及審計,每一個環節都要在“陽光”下規范運作。
與其他區縣相比,海安的光伏幫扶工作之所以能夠高起點、成規模推進,關鍵就在于從一開始就確定了以村為建設單位,自始至終做到了產權、收益、管理職責的明晰,避免了幫扶資源的堆疊與浪費,實現了幫扶的精準性,也有利于群眾的監督,讓有限的資源能夠最大限度地發揮幫扶效用,助力老區發展、村民共富,促進鄉村振興。
產權歸屬。光伏電站是“一只下蛋的雞”,下的“蛋”歸誰,必須首先確定“雞”的主人是誰。早在光伏電站開工建設之前就以文件形式明確,無論市里資助資金的比例為多少,電站產權都歸屬項目建設村。只有電站產權歸屬得到明確,項目建設村的積極性才能被充分調動起來,建設監管責任才能得到落實。
收益監管。光伏幫扶電站產權歸村,收益當然也全額歸村。每個村的光伏電站建設完成交付使用的時候,建設單位都會幫助村里的管理人員下載一個光伏電站運行狀況實時監管APP,每天產生的電能都能通過這個軟件實時查看到,每天的經濟收益都是清晰可查的。
后期運營維保。光伏電站建成后,建設單位一般會提供3年的免費維保。3年后就完全交由業主維護管理。維護做得好,不僅發的電多,而且使用壽命也會得到有效延長。為了做好后續維保工作,確保光伏電站優質高效安全運行,海安市老促會出臺了《海安市光伏電站幫扶項目實施長效管理的指導意見》,對項目建設、長效管理和收益分配等責權利逐項予以明確。
值得肯定的是,海安市以村為單位,高標準、規模化推進分布式光伏電站建設,將光伏電站建設與困難幫扶、老區發展、鄉村振興相結合,取得顯著成效,探索出操作性強、可復制推廣的海安光伏幫扶工作經驗。
(作者單位:江蘇省海安市老區開發促進會)
責任編輯:楊苗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