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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能源局黨組書記、局長王宏志:深入學習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能源法》 奮力譜寫能源高質量發展新篇章

來源:《時事報告(黨委中心組學習)》 時間:2025-04-18 22:07

  2024年11月8日,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能源法》(以下簡稱“能源法”),并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作為我國能源領域基礎性、統領性法律,能源法深入貫徹實施“四個革命、一個合作”能源安全新戰略,集中闡述了我國能源工作大政方針、根本原則和主要制度,為在法治軌道上推進能源高質量發展提供了堅實保障。

  一、充分認識出臺能源法的重要意義

  能源是人類社會賴以生存和發展的重要物質基礎,攸關國計民生和國家安全。出臺能源法是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重要成果,是全面貫徹“四個革命、一個合作”能源安全新戰略的重大舉措,對于推動能源高質量發展、保障國家能源安全具有重要意義。 

  (一)出臺能源法是深入踐行能源安全新戰略的重大法治成果。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高度重視能源發展,創造性提出“四個革命、一個合作”能源安全新戰略。十多年來,習近平總書記統攬全局、 把握大勢,從實際出發,在能源安全保障、綠色轉型、改革創新等方面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觀點新論斷,為新時代能源發展指明了前進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我國深入推進能源安全新戰略,在能源領域確立了一系列重要制度,能源供給保障能力全面提升,能源綠色低碳發展實現歷史性突破,有力保障了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支撐了美麗中國建設。出臺能源法,將能源安全新戰略指引下的能源改革發展實踐經驗上升為法律,更好地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作用,確保能源行業在法治軌道上行穩致遠。

 ?。ǘ┏雠_能源法是我國能源領域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里程碑。法律是治國之重器,法治是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我國是世界上最大的能源生產國和消費國,長期以來卻只有電力法、煤炭法、可再生能源法、節約能源法等單項法律,缺失基礎性、統領性的能源立法。出臺能源法,將保障能源安全、推動能源轉型發展、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創新發展能源新質生產力等系統性、戰略性舉措納入法律框架,搭建起能源法律體系的“四梁八柱”,為能源單行法制修訂提供基本原則和立法依據,加快構建系統完備、科學規范、運行有效的能源法律制度體系,助力提升能源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

  (三)出臺能源法將開啟能源高質量發展新篇章。當前,世界百年變局加速演進、不穩定不確定性因素增多,全球能源體系加速向低碳化、智能化轉型,我國能源發展面臨需求壓力巨大、供給制約較多、綠色低碳轉型任務艱巨等一系列挑戰。在加快能源轉型變革重要階段出臺能源法,將夯實能源安全保障基礎、推進能源綠色低碳轉型、大力發展能源新質生產力、堅持市場化改革方向等黨中央重大戰略部署納入國家法律,為加快建設新型能源體系提供長效保障機制,著力破解外部風險挑戰、國內能源發展不平衡不充分難題,有利于加快構建能源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安全的新格局。

  二、深刻領會能源法的立法原則

  能源法立法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全面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能源發展和安全系列重要論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深入推進能源革命,加快規劃建設新型能源體系,持續提升能源安全保障能力,積極穩妥推進能源綠色低碳轉型,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提供堅實可靠的能源保障。能源法遵循以下原則:

  一是堅持黨對能源工作的全面領導。辦好中國的事情,關鍵在黨。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能源領域取得的一系列成就,根本在于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在于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科學指引。能源法總則第三條規定“能源工作應當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明確堅持黨對能源工作的全面領導是能源法的根本立法原則。我們要毫不動搖堅持和加強黨對能源工作的全面領導,進一步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充分發揮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確保能源工作始終沿著正確方向前進。

  二是堅持統籌發展和安全。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抓住能源就抓住了國家發展和安全的牛鼻子 ;能源安全是關系國家經濟社會發展的全局性、戰略性問題 ;能源低碳發展關乎人類未來。這些重要論述,貫通歷史、現實、未來,蘊含著治國理政的政治智慧和能源轉型發展的戰略謀劃,深刻闡釋了能源工作在中國式現代化建設總體布局中的坐標和定位。必須堅定不移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將統籌發展和安全貫穿于能源規劃、開發利用、市場體系建設、儲備和應急、科技創新等重要制度設計全過程,堅定不移走好生態優先、綠色低碳的發展道路,把能源飯碗牢牢端在自己手里。

  三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是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根本立場。進入新時代,人民用能需求已經從“有沒有”向“好不好”轉變。更好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用能需求、提升用能服務質量效率,是能源發展的出發點和落腳點。能源法始終堅持踐行人民至上,從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用能問題出發,圍繞優先保障民生用能,建立完善能源供給保障、能源普遍服務、城鄉供能基礎設施等相關制度,規定地方政府、能源供應企業等保供義務,充分體現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權益,推動能源發展成果更多更好惠及廣大人民群眾。 

  四是堅持目標導向和問題導向相結合。堅持目標導向和問題導向相統一,是我們黨在革命、建設和改革實踐中始終秉持的重要工作方法。做好新時代能源工作,既要有“咬定青山不放松”的戰略定力,又要有“奔著問題去、盯著問題改”的行動自覺。能源法緊扣保障推進中國式現代化建設,錨定新型能源體系建設目標,將能源安全保障、綠色低碳轉型、體制改革、科技創新等方面經實踐檢驗行之有效的成果固化為法律制度,充分發揮制度優勢。同時,聚焦能源轉型發展中的突出問題、能源法律制度體系建設中的關鍵短板、能源活動相關方權利義務不協調不匹配等痛點堵點,有針對性地建立和完善相關制度,彌補短板和缺項,更好滿足能源高質量發展需要。

  三、準確把握能源法的核心要義

  能源法分為九章,包括總則、能源規劃、能源開發利用、能源市場體系、能源儲備和應急、能源科技創新、監督管理、法律責任和附則,重點有六個方面內容。

 ?。ㄒ唬┐_立能源規劃制度

  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對完善國家戰略規劃體系和政策統籌協調機制作出系統安排,明確了健全規劃制度體系、強化規劃銜接落實機制、加強政策協同配合的戰略方向和重點舉措。將能源規劃工作有關規定和行之有效的經驗做法以法律形式固定下來,有利于推動能源規劃更好統籌政府和市場、當前和長遠、全面和重點、整體和局部,發揮對能源發展的引領、指導和規范作用,推動能源行業高質量發展。能源法立足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推動建立制度健全、科學規范、運行有效的能源規劃制度。

  在規劃體系方面,能源法明確了能源規劃包括全國綜合能源規劃、全國分領域能源規劃、區域能源規劃和省、自治區、直轄市能源規劃等,并明確了各級各類能源規劃的編制依據與銜接關系,構建了定位準確、邊界清晰、功能互補、統一銜接的能源規劃體系。

  在工作機制方面,能源法建立了能源規劃編制實施全周期管理制度,明確了不同能源規劃的編制主體,強調規劃編制要遵循能源發展規律,堅持統籌兼顧,強化科學論證,并廣泛征求有關方面意見建議。另外,還明確了能源規劃審批發布、評估調整等工作要求,加強了能源規劃工作的嚴肅性和規范性。

  (二)健全能源安全保障制度體系

  能源法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保障能源安全的系列指示批示精神,把能源安全作為重中之重,在總則第一條中將“保障國家能源安全”確立為立法目的之一,通過確立能源開發利用、儲備調節、供應服務、應急管理等制度,在法律層面建立了保障能源持續穩定供應的制度體系。

  一是健全能源開發利用制度。能源法把握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和能源需求剛性增長的趨勢,對各能源品種開發利用各環節作出整體性制度安排。在大力推進非化石能源發展的同時,促進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優化煤炭開發布局和產業結構,發揮煤炭在能源供應體系中的基礎保障和系統調節作用;加大石油、天然氣資源勘探開發力度,合理開發可替代燃料,積極促進能源國際合作,多措并舉保障能源供應安全。

  二是完善儲備調節制度。儲備調節是調控價格異常波動、穩定市場、引導預期的重要手段,是保障能源安全的重要舉措。能源法設立了能源儲備制度,科學合理確定能源儲備的種類、規模和方式,推動構建產品產能產地儲備各有側重、共同發力的能源安全儲備體系。圍繞提升電力系統靈活調節能力,能源法支持推進抽水蓄能、新型儲能、煤電靈活性改造等各類調節能力建設,健全需求側管理制度,供需協同發力保障電力可靠穩定供應。

  三是確立能源供應服務責任制度。能源法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規定電力、燃氣、熱力等能源供應企業負有保障用戶獲得安全、持續、可靠能源供應服務的義務,不得擅自提高能源價格、減少供應數量或者限制購買數量并設立罰則,為人民群眾提供可靠的用能保障。能源法特別強調,農村地區發生臨時性能源供應短缺時,要優先保障農村生活用能和農業生產用能。

  四是完善應急管理制度。應急管理一般包括預測預警、應急預案、應急演練、應急響應和處置等方面工作。在總結我國電力供需監測預警等制度經驗基礎上,能源法規定建立完善能源預測預警體系,要求對能源生產供應和消費的情況開展常態化監測。規定國家、省、市、縣四級以及有關企業、用能單位分級制定應急預案,明確出現能源供應嚴重短缺、供應中斷等能源應急狀態時,應當按照權限及時啟動應急響應和處置,有效應對各類突發事件。

  (三)確立能源綠色低碳轉型制度體系

  能源綠色低碳發展是破解我國能源資源環境約束、推進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的根本途徑。能源法將能源綠色低碳轉型確立為立法目的之一,完整地確立了能源綠色低碳轉型制度體系。

  一是實行能源綠色低碳發展目標制度。能源法確立了非化石能源開發利用中長期發展目標和可再生能源最低消費比重“兩個目標”制度。非化石能源開發利用中長期發展目標制度,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明確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比達到25% 左右、2060年達到80% 以上。將該目標上升為有法律約束力的制度,有力保障我國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稍偕茉聪M最低比重目標制度,國務院能源主管部門將指導各省級區域設定本地區可再生能源最低消費比重目標,并確保實施。同時,要求完善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保障機制,對消納責任主體作出規定。能源法將可再生能源最低消費比重目標制度和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保障機制上升為法律制度,為優先發展可再生能源奠定制度基礎。

  二是加快構建新型電力系統。圍繞新型電力系統構建,在源網荷儲各環節作出制度性安排。電源方面,能源法對各類電源的發展原則作出規定,協同保障能源供應、推動轉型;根據電力系統支撐調節需要,支持合理布局建設燃煤發電,推動燃煤發電向基礎保障性和系統調節性電源轉變。電網方面,推進電網基礎設施智能化改造和智能微電網建設,提高電網對可再生能源的接納、配置和調控能力。負荷方面,支持開展需求側管理,規定用戶應當積極參與需求側響應,充分挖掘工商業、居民等用戶參與系統調節的潛力。儲調方面,明確了抽水蓄能的建設原則,支持新型儲能高質量發展,為提升電力系統調節能力提供支撐。

  三是建立綠色能源消費促進機制。能源法明確實行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以下簡稱“綠證”)制度。目前,綠證已經是我國可再生能源電量環境屬性的唯一證明和可再生能源電力生產、消費的唯一憑證。將綠證制度納入能源法,將進一步提升綠證的權威性、唯一性,充分體現綠色電力的環境價值,推動綠證在引領綠色能源消費、支撐能源綠色低碳轉型、助力經濟社會全面綠色低碳發展中發揮更大作用。

 ?。ㄋ模┩晟颇茉词袌龌l展制度體系

  近年來,隨著能源市場化改革的不斷深化,多元主體競爭格局初步形成,需要不斷完善能源市場基礎制度設計,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為能源高質量發展營造良好的環境。圍繞完善能源市場化發展制度體系,能源法主要作出了三方面制度設計。

  一是建設全國統一能源市場體系。作為全國統一大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全國統一的能源市場體系有利于實現能源資源在更大范圍內暢通流動。能源法要求加快建立統一的能源市場基礎制度,完善能源交易平臺功能,規范能源市場監管制度,更好發揮市場的資源優化配置作用。

  二是完善能源市場化價格形成機制。能源法規定能源定價機制要基于能源資源狀況、產品和服務成本、市場供求關系、可持續發展等因素綜合確定。在市場化定價的基礎上,還要充分發揮政府的價格調控作用,做好能源價格監測分析和風險防控。在市場失靈時,政府要及時制定科學合理的調控措施,維護群眾和各類經營主體的合法權益。

  三是加強自然壟斷環節監管和競爭性環節市場化改革。能源法要求區分自然壟斷環節和競爭性環節,構建科學有效、協同聯動的能源監管體制機制。規定對自然壟斷環節要充分發揮政府監管作用,防止自然壟斷環節經營企業利用壟斷優勢向上下游競爭性環節延伸。規定競爭性環節要堅持市場化改革方向,防止不當行政干預和經營主體操縱市場,為各類經營主體創造更加公平的市場環境。

  (五)健全能源科技創新制度

  隨著全球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深入推進,能源技術創新進入前所未有的密集活躍期。能源法在第六章對能源科技創新作出專章規定,從完善科技創新機制、明確重點支持方向、強化創新要素供給等方面確立相關制度,推動建立以國家戰略科技力量為引領、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深度融合的能源科技創新體系,為進一步提升我國能源科技創新能力、加快能源領域新質生產力發展奠定制度基礎。

  一是完善能源科技創新機制。發揮國家戰略科技力量引領作用是我國獨特優勢,能源法規定國家建立重大能源科技創新平臺,凝聚一批多學科、多領域科研人員聯合開展攻關,加快關鍵核心技術突破。重大能源工程為開展集成創新、推進科技成果轉化提供了廣闊空間,能源法規定依托重大能源工程集中開展科技攻關和集成應用示范,將推動能源重大科技成果加快轉化為現實生產力,打通產業化的“最后一公里”。

  二是明確重點支持方向。圍繞能源高質量發展需要,能源法提出,鼓勵和支持能源資源勘探開發、化石能源、可再生能源、核能、氫能、儲能、能源節約等領域重大技術裝備和新材料創新和產業化,并強調以先進信息技術融合應用推動能源數字化智能化轉型和多能互補,為以科技創新開辟能源發展新領域新賽道、打造能源產業新增長引擎提供了法律支撐。

  三是強化創新要素供給。企業是創新的主體,是推動創新創造的生力軍。能源法明確加強政策、平臺、人才支持,推動各類創新要素向企業集聚。在政策支持方面,規定國家完善產業、金融、政府采購等政策,鼓勵、引導社會資本投入。能源法明確支持公共服務平臺建設,提高能源科技創新能力和服務支撐能力。人才是第一資源,能源法規定加大人才培養力度,創新合作培養模式,一體推進教育、科技、人才發展,充分激發創新活力。

 ?。┙∪茉?/span>監管制度體系

  能源行業健康發展離不開政府“有形之手”的有為善為,以高質量監管保障法律制度、戰略規劃、重大項目、市場建設各項任務落實落地。在總結過去行之有效的監管制度和經驗做法的基礎上,能源法對監管職責、重點和方式作出規定,推動構建統一高效、規范有序的能源監管制度體系。

  一是明確監管職責。能源法規定國務院能源主管部門負責全國能源監督管理工作,各相關部門在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能源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能源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負責區域內的能源監管,形成了中央和地方分級負責、職責明確的監管體系。

  二是突出監管重點。保障國家能源安全是能源監管的重要職責,能源法在加強能源開發利用、健全能源儲備體系、落實能源保供責任、安全生產等方面明確了監管要求,壓實企業和地方的能源服務和保供等責任。電網、油氣管網具有自然壟斷屬性,是能源監管的重點。能源法規定健全自然壟斷環節監管制度,依法加強對能源領域自然壟斷業務的監管和調控,強化對自然壟斷企業落實國家重大戰略和規劃任務、履行國家安全責任、履行社會責任、市場交易等方面監管。能源法還重點要求加強管網公平開放監管,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確保各類經營主體公平接入。

  三是創新監管方式。協同監管是整合監管資源、提升監管效能的現實需要,能源法要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能源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加強監管協同,明確跨部門協同監管的法定義務,切實增強監管合力。能源法明確要求建立能源監管信息系統,加強能源行業信用體系建設,通過信用等級評價,督促各類市場經營主體依法依規經營、履行保供穩價義務。

  四、以貫徹落實能源法為契機,推動能源高質量發展再上新臺階

  今年是“十四五”規劃收官之年,也是能源法實施的第一年。能源行業將更加緊密地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深入學習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堅決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以貫徹落實能源法為契機,以制度建設為抓手,不斷提升能源工作法治化水平,持續深化改革創新,加快規劃建設新型能源體系,奮力推進能源高質量發展再上新臺階。

  (一)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論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法治思維、法治精神踐行能源安全新戰略

  堅持把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為首要政治任務,深刻領會和準確把握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蘊含的戰略意圖、實踐要求,細化實化為具體的發展目標和落實舉措。深入實施能源安全新戰略,將學習成果轉化為貫徹落實的實際行動,以法治方式推動能源高質量發展,在能源發展改革實踐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當前,貫徹落實能源安全新戰略的首要任務,就是要在法治軌道上加快規劃建設新型能源體系。要運用好貫徹落實能源安全新戰略的寶貴經驗,堅持以科技創新為引領、體制改革為動力、安全充裕為前提、經濟可行為基礎,加快建立以非化石能源為供應主體、化石能源為兜底保障、新型電力系統為關鍵支撐、綠色智慧節約為用能導向的新型能源體系。

 ?。ǘ┮灾贫冉ㄔO為抓手,統籌推進能源高質量發展與高水平安全

  堅持先立后破、通盤謀劃,緊緊圍繞能源安全保障與綠色低碳發展加強制度建設,守牢安全底線的同時,有序實現非化石能源對化石能源的可靠替代。

  加快構建能源安全保障機制。一是夯實能源安全保障基礎。落實能源法關于發揮化石能源基礎保障作用的要求,有序發展煤炭先進產能,加大油氣勘探開發增儲上產力度,加快支撐性調節性電源建設,增強能源產業鏈供應鏈的韌性和安全水平。二是完善能源資源探產供儲銷統籌和銜接機制。加強能源產供儲銷體系建設,提升能源上中下游協同保障能力。建立能源保供長效機制,更好發揮能源保供穩價的“壓艙石”作用。加強能源需求側管理制度建設,充分調動用戶側資源參與能源系統平衡。三是完善能源儲備應急制度。深入實施煤炭產能儲備制度,提升煤炭供給彈性。推動制修訂石油儲備條例等法規制度,加快形成政府主導、社會共建、多元互補的能源儲備機制。加強能源應急管理體系建設,完善信息監測和預測預警體系,研究制定能源應急預案,持續提升能源安全風險監測和應急能力。

  健全能源綠色低碳發展機制。一方面,以完善新型電力系統建設機制為關鍵,持續加強能源綠色供給。依據能源法對各類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制度的規定,堅持集中式與分布式并舉,大力推進風電光伏開發利用;統籌水電開發和生態保護,積極有序推進抽水蓄能項目規劃建設,鼓勵合理開發利用生物質能。推動制定核電管理條例,積極安全有序發展核電。完善新能源消納和調控政策措施,強化調節能力規劃統籌和建設方案編制,制定“十五五”新型儲能實施方案,推動實現新型儲能重點應用場景和關鍵技術創新。加快構建與新型電力系統相適應的配電機制,鼓勵發展虛擬電廠等新業態新模式,提升配電環節清潔能源承載能力。另一方面,加快建立綠色能源消費促進機制。完善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制度,壓實地方和重點行業消費綠電的責任。加快能耗雙控向碳排放雙控轉變,推動重點領域建立綠色用能新機制,推動終端能源消費電、氫等多元清潔替代。推進綠證市場高質量發展,培育壯大綠電需求,加強綠證、綠電、碳交易等機制銜接,加快構建強制消費與自愿消費相結合的綠色電力消費機制,更好支撐全社會形成綠色低碳的生產生活方式。

 ?。ㄈ┮愿母飫撔聻閯恿?,持續釋放能源發展新動能

  持續深化能源領域體制機制改革,大力破除制約能源高質量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持續培育發展能源新技術新產業新模式,把制度優勢轉化為能源發展動力活力。

  持續深化能源體制機制改革。一是加快全國統一電力市場建設。加強全國統一電力市場建設頂層設計,制修訂電力市場基本規則,加強電力中長期、現貨、輔助服務市場銜接,完善跨省跨區電力交易機制,2025年要實現省級電力現貨市場基本全覆蓋。二是大力支持新模式新業態發展。落實能源法關于推進電網基礎設施智能化改造和智能微電網建設等要求,制定支持虛擬電廠、智能微電網等發展的政策,調動用戶側可調節資源潛力,促進新能源就地消納,增強配電環節活力。深入推進煤礦智能化建設,2025年大型煤礦基本實現智能化。三是優化油氣管網運行調度機制。不斷完善“管住中間、放開兩頭”的“X+1+X”市場機制。在國家干線管網運銷分離的基礎上,加快推進省級管網運銷分離。修訂石油天然氣基礎設施規劃建設與運營管理辦法,完善管網規劃銜接、接入使用、公平開放等政策。

  完善能源科技創新體系。一是加強能源科技協同創新。建立健全能源領域全國重點實驗室、國家工程研究中心、國家能源局研發創新平臺,依托重大能源工程推進科技創新和成果轉化,健全央地、政企、校企、院所等協同聯動的能源重大技術裝備攻關新模式。二是持續推進能源重大技術裝備攻關示范。推動能源裝備高質量發展,提升能源產業鏈自主可控水平。組織開展好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示范。推進能源數字化智能化轉型綜合試點示范,促進能源產業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發展。三是健全完善能源標準體系。加強標準化組織建設、標準制修訂和實施應用,加強能源數智化、新型電力系統、新型儲能、氫能、綠色液體燃料等領域標準供給。

  (四)以法治建設為引領,不斷提升能源治理現代化水平

  充分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作用,將法治貫穿于能源戰略、規劃、政策的制定實施和監督管理全過程,持續加強和完善能源治理體系,更好發揮政府作用。

  加強能源法治建設。各級能源主管部門要深入組織能源法學習宣傳,加強培訓力度、豐富學習方式、創新宣傳載體,通過官方網站解讀、舉辦宣傳活動周等喜聞樂見的形式,面向社會公眾廣泛開展能源普法宣傳活動。要將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貫穿到政策制定、依法行政、政務公開等各項工作中,將學習成果轉化為依法決策、依法行政的行動自覺。要以能源法為統領,加快推進可再生能源法、電力法、煤炭法、石油儲備條例等法律法規制修訂,完善以能源法為統領的能源法律制度體系。各級能源主管部門要以能源法施行為契機,統籌推進能源領域法律制度的立改廢釋工作,及時制定、修訂配套制度和政策,確保與能源法律法規有效銜接。

  強化能源規劃引領。落實能源法關于能源規劃的編制要求和制修訂程序規定,修訂能源規劃管理辦法,進一步規范能源規劃研究編制、銜接審批、發布實施、評估調整等工作程序。強化能源規劃實施和監測評估,推動“十四五”規劃目標任務如期完成,開展“十四五”能源規劃和分領域規劃實施情況總結評估。在編制“十五五”能源規劃及分領域規劃時,堅持統籌兼顧、強化科學論證,系統謀劃“十五五”新型能源體系建設思路和階段性目標任務,切實發揮規劃對能源發展的戰略導向作用。落實能源法關于各級各類規劃銜接關系的規定,扎實做好全國綜合能源規劃、全國分領域能源規劃、區域能源規劃和省級能源規劃之間的銜接協調,確保全國能源發展“一盤棋”。 

  提升能源監管效能。圍繞能源法對監督管理和法律責任的規定,開展能源監管配套立法研究,提升能源監管法治化水平。加強自然壟斷環節監管,修訂電網、油氣管網設施公平開放監管辦法,督促管網設施運營企業向經營主體公平、無歧視開放并提供能源輸送服務。聚焦能源市場秩序、民生用能服務等重點領域加大監管力度,不斷提升監管工作的規范性、針對性和有效性。落實能源法要求,加強能源監管協同,強化能源信用監管,加大社會監督力度,不斷提升監管效能。進一步完善行政執法工作機制,持續落實好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在執法活動中準確適用能源法規定的條款,進一步規范行政執法行為。

  站在新的歷史起點,踏上新的奮斗征程,我們要更加緊密地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干字當頭、奮發有為,奮力書寫新時代能源高質量發展新篇章,為全面推進中國式現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責任編輯:江蓬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