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福建能源監管辦 時間:2024-07-24 14:22
近日,福建能源監管辦就某電力施工企業涉嫌違反電力安全生產法律法規一案,應當事人要求召開了行政處罰聽證會。
本次聽證嚴格按照《國家能源局行政處罰程序規定》開展。聽證會在當事人提出聽證申請后的十五日內召開,會前福建能源監管辦行政處罰委員會辦公室在規定期限內,書面告知當事人聽證的時間、地點。聽證由福建能源監管辦行政處罰委員會主任委員指定的非本案執法人員的行政處罰委員會委員主持,參加聽證會的人員包含電力安全監管處(業務部門)人員、稽查處(案件執法)人員和記錄人員。聽證過程中,執法人員先后提出當事人違法的事實、證據、行政處罰建議及依據,出示相關證據;當事人先后進行了陳述、申辯和質證。聽證結束,經聽證參加人核對簽字后形成聽證筆錄。
下一步,福建能源監管辦行政處罰委員會辦公室將聽證筆錄等材料提交行政處罰委員會,由行政處罰委員會提出審理意見后,再依法依規作出最終的行政處罰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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