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江蘇能源監管辦 時間:2024-01-08 10:49
當前正值歲末年初、迎峰度冬時期,極端天氣增多,保供需求導致工期壓力增大,加上施工人員安全培訓不足、外包人員比例高,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安全風險明顯增加。為了有效防范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安全事故,江蘇能源監管辦向電力企業和地方能源主管部門下發了《安全生產提示函》(蘇監能安全〔2023〕77號),提醒做好下一階段電力建設工程施工安全工作。
一是科學合理安排施工進度。要深刻吸取2016年江西豐城發電廠“11·24”施工平臺坍塌特別重大事故的慘痛教訓,嚴格按照國家和行業有關工程建設工期規定,科學確定工程合理工期并嚴格組織實施。二是強化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要嚴格控制好施工作業面規模,落實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審、批、專家論證、技術交底等各個環節的要求,杜絕冒險作業、野蠻作業和違章作業。三是強化分包單位安全管理。重點抓好臨時用工的準入和安全管理,嚴格審查外包單位資質、嚴禁無資質或資質不符的隊伍和人員進入現場,嚴肅清退機制。四是深入開展隱患排查治理。結合當地氣候特點和工程項目具體情況,要加強對重要環節、關鍵部位、重點區域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五是加強應急處置能力建設。進一步健全應急預案,做好救援隊伍、裝備、物資等應急準備。嚴格落實重要時段領導帶班和關鍵崗位24小時在崗值班制度。六是強化施工安全督促檢查。要對所轄電力項目組織開展專項督查,及時督促參建單位管控安全風險,整改安全隱患,地方能源主管部門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有關要求,嚴肅查處盲目趕工期、安全管控不到位等行為,堅決杜絕電力施工安全事故發生,確保電力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
責任編輯:楊娜
校對:江蓬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