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金融界 時間:2024-04-08 17:00
貴州黎明能源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金沙縣新化鄉雞爬坎煤礦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法》案,被金沙縣環境保護局罰款人民幣(大寫)17萬元整。
據公告內容,貴州黎明能源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金沙縣新化鄉雞爬坎煤礦在未對處置方拖運煤矸石的主體資格和技術能力進行核實的情況下將煤矸石交由其處置,處置方在未采取防揚散、防流失、防滲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環境的措施情況下將煤矸石拖運到鼓場街道太極社區洪星駕校附近老百姓土地里填埋處理。
貴州黎明能源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金沙縣新化鄉雞爬坎煤礦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三十七條第一款"產生工業固體廢物的單位委托他人運輸、利用、處置工業固體廢物的,應當對受托方的主體資格和技術能力進行核實,依法簽訂書面合同,在合同中約定污染防治要求",構成了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法》案的違規行為。因此,金沙縣環境保護局對其進行了罰款人民幣(大寫)17萬元整的處罰。
責任編輯:江蓬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