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能源新聞網 時間:2025-06-03 10:50
中國能源新聞網訊(記者 馮聰聰)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近日聯合發布《關于有序推動綠電直連發展有關事項的通知》(發改能源〔2025〕650號)(以下簡稱《通知》),首次從國家層面明確“綠電直連”模式的規則框架。
《通知》明確,綠電直連是指風電、太陽能發電、生物質發電等新能源不直接接入公共電網,通過直連線路向單一電力用戶供給綠電,可實現供給電量清晰物理溯源的模式。
國家能源局有關負責同志表示,一方面綠電直連模式可滿足新能源就近消納需要、滿足用戶綠電消費需求,另一方面還能為用戶降低用電成本提供更多選擇。
在促進新能源就近消納、推動能源轉型方面,《通知》明確自發自用電量比例,奠定項目“綠”的基礎,要求項目新能源年自發自用電量占總發電量的比例不低于60%,占總用電量的比例由2025年不低于30%逐年提升至2030年不低于35%,引導新能源項目盡可能就近就地消納利用,確保項目“綠”的底色。挖掘靈活調節潛力,提升項目“綠”的能力,引導綠電直連項目通過合理配置儲能、挖掘用戶靈活調節潛力等方式,提升新能源自發自用比例,讓項目更“綠”。
為保證大電網安全穩定運行,《通知》明確,大電網與綠電直連項目按責任界面各自履行相應的安全保供責任,并從規劃、并網和運行等環節對綠電直連項目提出要求,優先保障大電網運行安全。
在市場交易和價格機制方面,綠電直連項目作為整體參與市場。按照《通知》,并網型綠電直連項目享有平等的市場地位,按照《電力市場注冊基本規則》進行注冊,原則上應作為整體參與電力市場交易,根據市場交易結果安排生產,并按照與公共電網的交換功率進行結算。項目負荷不得由電網企業代理購電。項目電源和負荷不是同一投資主體的,也可分別注冊,以聚合形式參與電力市場交易。
責任編輯:沈馨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