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能源新聞網 時間:2025-04-17 16:03
中國能源新聞網訊 (見習記者王可 記者白宇)4月15日,生態環境部辦公廳發布《關于做好2025年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有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圍繞重點排放單位名錄管理、數據質量管理、配額分配與清繳三大核心領域部署 15項具體舉措,推動碳市場從“制度框架期”轉入“提質增效期”。
《通知》首次以年度分行業方式劃定重點排放單位范圍,對發電、鋼鐵、水泥、鋁冶煉行業中年度直接排放量達2.6萬噸二氧化碳當量的企業,統一納入全國碳市場管理,并要求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同步制定本行政區域2024至2026年三年度監管名錄,徹底解決地方與國家碳市場的重復管控問題。針對發電行業,《通知》明確,包含代碼4411、4412的電力生產企業,2023年已納入的自備電廠延續監管,未納入的自備電廠若使用自產二次能源發電,將按所屬鋼鐵、水泥、鋁冶煉行業納入對應名錄。
針對鋼鐵、水泥等工藝復雜行業的數據管理難題,《通知》構建“月度存證+年度核查”雙軌全流程信息化監管體系。自2025年7月起,相關企業須在每月結束后40個自然日內通過管理平臺完成碳排放數據的月度信息化存證,10月31日前補報上半年數據。發電行業2024年度排放報告核查需在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鋼鐵、水泥、鋁冶煉行業核查延期至8月31日。為確保數據質量,《通知》提出建立核查機構評估機制,2025年底前公開機構服務質量評級結果,形成“企業自報-機構核查-政府評估”的閉環管理。
《通知》針對發電行業與非電行業設計差異化流程。發電行業延續“預分配-修正-清繳”模式,2025年4月20日前預分配2024年度配額,7月31日前核定最終配額,8月20日前完成正式分配。鋼鐵、水泥、鋁冶煉行業則采用“先核查后分配”機制,9月30日前完成配額核定,10月20日前發放,確保配額與實際排放精準匹配。全行業須在12月31日前完成2024年度配額清繳,延續“先核查、后分配、再清繳”的閉環管理模式,避免數據偏差引發的履約風險。
責任編輯:沈馨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