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央視新聞客戶端 時間:2024-08-16 14:24
記者從自然資源部了解到,針對一些地方在實施礦山生態修復項目中過度采挖、違規銷售土石料,甚至打著“生態修復”旗號違法采礦等行為,自然資源部明確將進一步加強監管,促進礦山生態修復規范有序開展。
自然資源部強調,各地要嚴格管理礦山生態修復項目邊界,不得將工程建設項目、礦產資源開發項目、煤田滅火排險項目等“包裝”成礦山生態修復項目立項實施;對于需要保留用于開發建設的存量采礦用地,不再設立生態修復項目,按照建設項目立項并依法履行相關審批程序。同時,嚴格控制新采挖范圍和新產生土石料數量,避免對地形地貌和植被水體等造成新的破壞。
自然資源部同時表示,將加大政策供給,促進礦區土地資源盤活利用。在符合相關要求前提下,各地對擬保留用于開發建設的存量采礦用地,可按程序納入城鎮開發邊界,并優先納入土地儲備庫。對將存量采礦用地復墾修復為林地、濕地的,按有關規定和程序變更地類后可認定用于林地、濕地占補平衡,并根據修復面積給予用林定額和濕地指標獎勵。
責任編輯:江蓬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