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新聞網 時間:2024-06-20 17:37
中國工信部19日對外發布修訂后的《鋰離子電池行業規范條件》(以下簡稱《條件》),提出引導企業減少單純擴大產能的制造項目。
據中國工信部官網,為進一步加強鋰離子電池行業規范管理,推動產業高質量發展,根據行業發展變化、技術升級趨勢和有關工作部署,工信部對《鋰離子電池行業規范條件》和《鋰離子電池行業規范公告管理辦法》進行了修訂。《鋰離子電池行業規范條件》是鼓勵和引導行業技術進步和規范發展的引導性文件,不具有行政審批的前置性和強制性。
《條件》指出,引導企業減少單純擴大產能的制造項目,加強技術創新、提高產品質量、降低生產成本。在規劃確定的永久基本農田、生態保護紅線,以及國家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禁止建設工業企業的區域不得建設鋰離子電池及配套項目。上述區域內的現有企業應按照法律法規要求關閉拆除,或嚴格控制規模、逐步遷出。
《條件》提出了鋰離子電池企業應具備的條件,其中包括鋰離子電池企業每年用于研發及工藝改進的費用不低于主營業務收入的3%,鼓勵企業取得省級以上獨立研發機構、工程實驗室、技術中心或高新技術企業資質;申報時上一年度實際產量不低于同年實際產能的50%等。(劉育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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