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電力報》 時間:2025-03-31 16:55
近日,寧夏回族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發布《寧夏回族自治區分布式光伏發電開發建設管理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實施細則》),對國家能源局《分布式光伏發電開發建設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的內容進行細化,作了進一步規定。《實施細則》結合寧夏實際,旨在通過規范備案流程、強化技術標準、完善市場機制,促進分布式光伏高質量發展,助力構建新型電力系統。
根據《實施細則》,分布式光伏項目實行備案制管理,按照“誰投資、誰備案”原則,由投資主體通過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完成備案。項目需符合國土空間規劃及建筑結構安全要求,采購設備需滿足技術標準。電網企業需制定差異化接入制度,提供“一站式”并網服務,保障配套電網工程與項目同步建成。
《實施細則》依據《管理辦法》明確劃分項目類型,包括自然人戶用、非自然人戶用、一般工商業和大型工商業四類,并規定各類項目的電壓等級與裝機容量上限。與《管理辦法》的內容相比,《實施細則》要求電網企業免費為接入380/220伏低壓配電網的非自然人戶用、一般工商業分布式光伏項目提供接入系統相關方案,擴大了電網企業的服務范圍,降低分布式光伏投資主體投資成本。
責任編輯:王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