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10數說能源行業2月“信用值”(發電力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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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說能源行業2月“信用值”中國電力報記者 張媛媛
日前,國家能源局資質中心公布2020年第2期《能源行業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統計分析報告》(以下簡稱《失信報告》),內容涉及失信聯合懲戒對象新增和退出、持有電力業務許可證(發電類、輸電類、供電類)和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的企業(以下簡稱持證企業)失信聯合懲戒等情況,并就如何加強信用監管給出了建議。
(小標)電力、煤炭、油氣企業均有失信行為
報告顯示,截至2020年2月29日,能源行業信用信息平臺從全國信用信息平臺共享歸集的能源行業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信息共10536條,信息涉及2640個失信主體。其中,電力類企業835家,煤炭類企業1559家,油氣類企業246家。在全部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信息中,失信被執行人信息達10437條,安全生產黑名單信息60條,重大稅收違法案件信息28條,金融黑名單信息11條。
記者查閱2019年2月《失信報告》,發現截至2019年2月底,能源行業信用信息平臺從全國信用信息平臺累計共享歸集的能源行業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信息共8123條,信息涉及2615個失信主體。其中,失信被執行人信息共8056條,安全生產黑名單信息40條,重大稅收違法案件信息15條,證監會處罰信息12條。
可以清晰看出,能源行業信用信息平臺所歸集的失信被執行人信息、安全生產黑名單信息、重大稅收違法案件信息均呈上升趨勢(2019年未對失信主體企業類型分布進行分析統計)。
(小標)104家持證企業列入失信名單次數大于10
“持證企業失信聯合懲戒情況”作為《失信報告》的重要內容,受到業內普遍關注。報告顯示,截至2020年2月29日,共有104家持證企業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的次數大于10次。
按監管屬地分析,其中華北能源監管局7家,東北能源監管局16家,西北能源監管局3家,華東能源監管局6家,華中能源監管局13家,南方能源監管局7家,山西能源監管辦2家,山東能源監管辦4家,甘肅能源監管辦1家,新疆能源監管辦1家,浙江能源監管辦5家,江蘇能源監管辦14家,福建能源監管辦3家,河南能源監管辦9家,湖南能源監管辦1家,四川能源監管辦7家,云南能源監管辦2家,貴州能源監管辦3家。
從許可類型分布看,被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次數大于10次的電力業務許可(發電類、輸電類、供電類)企業共計45家,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企業共計59家。
(小標)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呈下降趨勢
報告對2020年2月份失信聯合懲戒對象新增及退出情況作了詳細分析。
記者梳理報告發現,從失信類型看,2020年2月份失信被執行人信息新增386條,同比增長7%,涉及失信主體144家,同比下降32.7%;失信被執行人退出信息數量共304條,同比增長126.9%,涉及失信主體126家,同比增長57.5%,新增、退出比例基本持平。2020年失信被執行人退出信息及涉及的失信主體較2019年顯著上升,說明能源行業對征信工作的重視程度得到加強,企業信用修復意識不斷提升,退出機制正在得到落實。
此外,《失信報告》還新增了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企業類型分布分析,在新增的22家失信主體中,電力類企業12家,煤炭類企業7家,油氣類企業3家;涉及退出的20家失信主體中,電力類企業9家,煤炭類企業8家,油氣類企業3家。
加強信用監管 營造良好市場氛圍
報告提出,能源監管部門應加強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信息在行政管理、日常監管、行政處罰、政府采購、辦理財政資金補貼等工作中的應用,注意識別失信主體,切實防范信用風險。
對持有電力業務許可證和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的企業,應積極組織開展提醒、警示、約談和現場檢查等工作,對多次列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的持證企業,提高檢查頻次,開展重點核查,實施嚴格監管。
對提交許可新申請的未持證企業,應強化風險意識,認真查詢相關企業的信用信息,實行從嚴審查。
此外,要堅持圍繞信用承諾、信用修復、失信聯合懲戒等重點內容,加強對持證企業和監管人員的指導培訓,營造良好的市場氛圍。
據了解,截至目前,國家能源局資質中心依托能源行業信用信息平臺,以信用平臺歸集共享的行政處罰、行政檢查等信用信息為主要依據,已發布16期能源行業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統計分析報告,為信用監管提供了有力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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